大政通〔2022〕8号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和《楚雄市2022年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要求,结合大地基乡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市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定位和使命,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扶持机制,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培育好、发展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动能。
二、目标任务
按照楚雄市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任务分解要求,大地基乡市场主体发展的工作目标具体为:全乡净增市场主体100户,其中企业2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个体工商户75户。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政策,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名优水果、中药材种植、畜禽养殖等传统产业。拓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业,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优势,推动形成一批农业生产、加工、服务、农业休闲观光等产业的各类市场主体。鼓励支持农民工创业和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致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乡经济发展办、乡水务中心,各村委会)
(二)推进商贸企业、服务业培育壮大。深化扩大内需政策,更大力度促消费,开展挖掘释放消费潜力专项行动,落实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支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提质升级。发展中小型连锁超市、便利店和电商店,培育适合本地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的零售业态。引导餐饮住宿企业适应新常态,及时转变营销策略,以质量创优势,以特色铸品牌,以创新谋出路,积极发展连锁经营,适应市场需求。围绕乡村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聚焦物流快递、旅游民宿等产业,抓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委会)
(三)推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深入落实更多的、精准的、有效的、可操作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的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创新驱动、融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使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量质齐增,实现倍增。拓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贷款途径,加强金融政策宣传,落实各项融资贷款优惠减免政策措施。加强创业扶持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社会事务办、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农村商业银行大地基分行,各村委会)
(四)推动发展环境优化。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运用,切实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帮办制、服务承诺制,为市场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经济发展办)
(五)推进宣传氛围营造。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在为民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和进企业、进村组、进市场等日常工作中,宣传实施市场主体倍增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处理各方关切和诉求,确保各项纾困解难、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使更多市场主体充分公平享受“改革红利”,不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社保中心、乡经济发展办,各村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地基乡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各村委会要按照市场主体净增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对照职责分工,紧盯目标任务,根据市场主体培育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主动开展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大力发动组织,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季,进度安排到月,压实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督促考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已列入每年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各乡镇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各相关站所、村委会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对接,积极组织。乡纪委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通报。
附件:大地基乡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
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地基乡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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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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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
责任单位 |
村委会 |
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净增总数 |
各村委会任务分解数 |
时序进度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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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完成市场主体总量的25%) |
二季度(完成市场主体总量的60%) |
三季度(完成市场主体总量的90%) |
四季度(完成市场主体总量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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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
大地基村委会 |
100 |
17 |
25(已完成) |
6 |
5 |
2 |
刘金崇 |
2 |
者力村委会 |
18 |
7 |
5 |
2 |
董建永 |
|||
3 |
腊脚村委会 |
16 |
5 |
5 |
1 |
梓正银 |
|||
4 |
水卷槽村委会 |
18 |
6 |
5 |
2 |
梓发明 |
|||
5 |
中邑舍村委会 |
16 |
6 |
5 |
2 |
李建华 |
|||
6 |
红卫桥村委会 |
15 |
5 |
5 |
1 |
姚光才 |
|||
合计 |
100 |
100 |
25 |
35 |
3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