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通〔2022〕11号
各党(总)支部、村委会,各办(中心、所):
现将《大地基乡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地基乡委员会
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地基乡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法治大地基建设,及时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乡实际,就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乡第十届二次党代会暨十二届人代会精神,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全乡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各方联动。坚持乡党委领导、乡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乡、村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早抓小苗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坚持法治引领、依法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强化法治保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坚持以人为本、高效便民。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五)坚持三调联动、综合施策。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因案施策,借助多种手段、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六)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形势,研究新问题,适应新要求,在总结已有成功经验和学习借鉴外地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决定成立大地基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申虎 乡党委书记
吴 宁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余方正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成 员:张国平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王成顺 乡党委副书记
杨发兴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兴林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谢洪斌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瞿彬睿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徐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建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大地基派出所所长
刘金武 大地基司法所所长
李 锋 乡党政办主任
尚 斌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罗文飞 乡综治办主任
张立鹏 乡乡村振兴办主任
何国富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宗旺 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谢爱明 乡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金宏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武鸿荣 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李兆宝 乡水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汪丛龙 乡财政所所长
李晓华 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董正洲 大地基国土资源所所长
王璐璟 大地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彭桂芝 大地基乡初级中学校长
王丙录 大地基乡中学小学校长
张明福 大地基乡卫生院院长
王杰涛 大地基供电所所长
鹿晋辉 大地基烟叶站站长
刘登勇 楚雄市农商行大地基支行行长
董敬朝 大地基邮政所负责人
李晓飞 电信公司大地基片区负责人
董明华 移动公司大地基片区负责人
卢晓兰 大地基供销社负责人
6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余方正兼任,副主任由罗文飞、刘金武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措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建设。
1.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巩固和规范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网络,健全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调解工作制度,完善纠纷调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调解员排查化解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动人民调解数字化、网络化措施。
2.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坚持每个月1次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各办(中心、所)。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现场处置、社会面防控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相对人对不服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救济方式和渠道。调解组织对不适用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夯实基础,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1.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的重要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在乡综治中心,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社保、信访等基层力量,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在村综治中心,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一站式”服务窗口。通过基层综治中心,推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对矛盾纠纷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2.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建立集法律援助、来信来访登记、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完善专职治保调解员名册制度。
3.加强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整合行政、司法、综治及人民调解组织等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在劳动争议、医疗卫生、土地承包、林权保护、道路交通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4.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建设。抓实数字乡村建设的机遇,大力推广“云智调”和“云解纷”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库,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学习“网上枫桥”等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积极稳妥开展在线式服务,满足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宣传普及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义、作用和成效,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信力、提升社会知晓度,引导人们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不断扩大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