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市紫溪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赋权部门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 1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 |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云南省森林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4 | 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5 | 对聚众哄抢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6 | 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7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8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9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0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1 |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2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3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4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5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6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7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8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19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0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1 | 对擅自调换林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2 | 对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3 | 对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4 | 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5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6 | 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7 | 对畜禽养殖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8 | 对在重要渔业水域设置网箱、围栏和排污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云南省渔业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29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0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1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2 | 对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3 | 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 《农药管理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4 | 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 《农药管理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5 |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6 | 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7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38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 |
| 39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 |
| 40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 |
| 41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 |
| 42 |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43 |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44 |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45 | 对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46 |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47 | 对在住宅楼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防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48 |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令2021年第5号)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49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50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51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52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防条例》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53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
| 54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云政发〔2023〕9号赋权,鹿城镇、东瓜镇的赋权范围为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