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3-/2024-0601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6-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紫溪镇 生成日期:
称: 紫溪镇野生菌中毒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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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镇野生菌中毒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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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群众:

当前,各类野生菌逐渐进入生长旺季,是群众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我镇野生菌防控工作,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预防野生菌中毒作如下告知:

一、野生菌种类繁多,部分有毒野生菌与可食用野生菌特征相似,较难鉴别,极易导致误食中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野生菌。没有吃过的一定不要吃,不认识的一定不要吃,没有把握的一定不要吃。

二、错误的烹饪方式也是导致野生菌中毒的主要原因,可食用野生菌烹饪不熟、凉拌食用、多种野生菌混合烹饪等都会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农村集体聚餐、家庭宴请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严禁学校、机关单位、企业、建筑工地等食堂加工食用野生菌。

五、野生蘑菇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表现,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要保留好所食用剩余野生菌剩余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均应立即到附近的医院进行观察诊治。

七、若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应及时向村(社区)报告,村(社区)委会按照程序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