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6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
(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六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七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八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九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动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坚持重点突破、培强特色、优化结构,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深入实施“中国好粮油”优质粮油基地建设项目,落实优质稻谷示范样板1500亩,青储玉米示范样板200亩,繁种玉米500亩,全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3.37万亩,粮食产量1846.3万公斤,实现产值4643万元,传统产业效益不断提升。完成烤烟收购任务36万公斤,上等烟比例达79.56%,同比增长6.06个百分点,均价32.15元,同比增加2.36元,实现产值1157.4万元,同比增长7.92%,烟草产业持续增收。持续推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建设,种植魔芋4000亩、蔬菜8300亩、人工食用菌304亩、花卉400亩、中药材1104亩,实现产值7368万元,优质农业快速发展。樱桃、杨梅、冬桃、红梨等经济林果种植面积保持稳定,实现产值4720万元,产量和品质进一步提高。生猪出栏2.99万头,肉牛出栏2325头,山羊出栏7214只,家禽出栏15.1万羽,禽蛋产量61吨,畜牧产值达1.11亿元,畜牧业生产稳定向好。全镇农业总产值达2.9亿元。
2.推动重点项目有序实施。坚持把抓项目、增投资摆在经济工作的优先位置,全面启动实施“十四五”规划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态势。积极支持和参与紫溪森林康养小镇、中农联·楚雄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等项目推进工作,全面做好部队用地和前进小庙冲立交桥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推动紫大线加快复工建设。加快集镇供水、污水处理项目实施力度,着力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快项目推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培育楚雄宏强商混有限公司完成达规工作,全镇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户。
3.推动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强化对“三类对象”的风险预警监测,强化精准帮扶,消除边缘易致贫户风险2户5人,消除脱贫不稳定户风险2户7人,清退边缘易致贫户3户8人,实现新致贫和返贫风险动态“清零”,全镇326户1170人脱贫人口在市、镇、村帮扶下持续增收。投资460万元在19个村民小组实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细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1.4万栋,普查率98.59%,实施农房抗震改造36户。与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签订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合作协议,为辖区16户农户提供额度更高、审批更快的产业贷款,发放产业贷款74万元,开展脱贫劳动力引导性培训8期275人次,转移就业贫困人口563人,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55个。全覆盖宣传“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15个救助服务事项,持续开展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成功通过州级交叉检查和脱贫攻坚后评估,脱贫成效更加稳固,乡村振兴基础更加牢固。
4.推动基础设施更加夯实。我们坚持以乡村建设行动统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着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科学编制镇域村庄布局规划,深入组织干部开展规划家乡行动,前进社区、紫溪社区率先启动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全方位、多层次谋划推动农田、交通、水利、电力等项目,投资65万元新建马金河至杨家公路1公里、大风丫口至杨家路基扩建1.5公里;投资54.5万元实施抗旱应急农村饮水项目12件,投资12万元实施烤烟抗旱项目打井6口,投资187.89万元实施1400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电网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10KV线路39.4公里、0.4KV线路12.1公里,新装和更换配电变压器17台,安装智能型断路器12台,电力设施保障持续提升。积极实施传统基础设施“数字+”“智能+”升级行动,农村应急广播系统自然村全覆盖,宽带实现行政村驻地全覆盖,基础设施短板持续补齐。
5.推动民生福祉不断增进。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卫生健康事业全面进步。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分级诊疗和“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全年门诊就诊2.64万人次,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25场次,镇村医疗条件持续改善,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紫溪幼儿园建成并投入使用,“两免一补”、特惠普惠政策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不断强化,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高,全镇中小学阶段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100%,2021届初三毕业生高中阶段升学率达100%,前进中学荣获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教育教学质量评比“二等奖”。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90%以上,脱贫户、边缘户等重点对象100%参保,全年发放养老金312万元,发放低保金126.2万元、特困供养金33.25万元、临时救助金7.6万元,发放救灾粮20.68吨。全年转移就业5252人,办结劳动保障监察投诉7件,清欠农民工工资58万元。社会养老、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得到加强。投资3.5万元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敬老院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完善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硬化入园道路165米,新建园区焚烧炉1座、公厕1座、围栏180米,兑现惠民殡葬补助7.9万元。食药安全见行见效。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食品行业、医疗机构、医药器械、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加强广告监管与消费者权益维护,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整改安全隐患问题。全年共开展各类抽查检查312户次,督促整改隐患14条,处理违法行为2起,罚款2.5万元,成功调处消费者投诉14件,居民饮食、用药和生活安全得到保障。
6.推动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以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清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资390万元组织实施大石铺、许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着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完成户厕改造180座,投资36.3万元在紫溪彝村、宋村建成4座小型污水处理站,紫金村37户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安装完成,投资18.4万元实施龙王庙小组厕所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工程。加大对“私搭乱建”“乱排乱倒”“乱堆乱放”的整治力度,开展人居环境整治230余场次,清运陈年垃圾980吨,收取垃圾清运费23万元,集中清捡农业生产废弃物6.63吨,回收农膜2.55吨,全镇农田垃圾处置率达90%;清理农村户外“假乱俗”广告1348条,全镇8个村(社区)123个村民小组实现“红黑榜”制度全覆盖,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布置公益广告500余处,农村群众良好行为习惯和卫生习惯逐步养成。紫溪社区宋村成功筹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紫金村委会被评为省级“美丽村庄”,前进社区被评为州级“美丽村庄”。
7.推动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健全镇村组三级网格,同心协力抓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主动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协查人员核实、管理工作,常态化排查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工作措施,督促便民服务大厅、各站所出入口、商超门口、各村(社区)等公共场所按要求设置“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并严格执行登记、扫码、亮码、验码制度。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2场次,举办防疫知识宣传讲座74场次。精准宣传动员,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累计组织接种2.6万余剂次,构筑坚强免疫屏障,实现自疫情暴发以来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守住了紫溪防疫阵地。对2批次34名支援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民兵家属开展走访慰问,有效解决支边民兵后顾之忧。稳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助推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小微企业帮扶等各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8.推动行政效能切实提高。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为民办事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镇村干部领衔开展办实事活动1200余件次,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人大开展各类视察、检查、调研活动,按质按量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2件;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有效处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41件。深化普法宣传行动,开展法治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500份。深入开展风险防控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化解信访积案12件,调处各类纠纷156件。查处整改13宗农村违法宅基地、10宗乱占耕地、47宗疑似违法侵占林地行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5.0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紫溪镇财政所。行政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事业单位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行政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91.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1.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2020年度收入3,454.35万元,减少662.45万元,下降19.1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我镇项目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9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8.72万元,占总支出的57.98%;项目支出1,173.18万元,占总支出的42.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20年度支出3,502.86万元,减少710.96万元,下降20.3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我镇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8.72万元。比2020年基本支出1,678.99万元,减少60.27万元,下降3.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严控公用经费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3.18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1,823.87万元,减少650.69万元,下降35.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镇项目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2021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3.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50万元;农林水支出432.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0万元;其他支出46.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0.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1%。比上年3,305.88万元,减少625.28万元,下降18.9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我镇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转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3.94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4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51万元;资本性支出23.16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单位项目建设支出,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2.0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文化站机构运转和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4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0.7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8%。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0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06万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17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计生部门机构运转和医疗以及医疗保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60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4万元;
6.节能环保(类)支出7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节能环保项目建设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73.60万元;
7.城乡社区(类)支出14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9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7.05万元;资本性支出107.50万元;
8.农林水(类)支出91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5%。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紫溪镇农业补贴、水利建设、乡村振兴、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37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2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00万元;资本性支出337.02万元;
9.交通运输(类)支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其中:资本性支出2.50万元;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企业办机构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8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23万元;
11.住房保障(类)支出9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84万元,支出决算为32.03万元,完成预算的9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预算的7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1万元,下降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7万元,下降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4万元,下降5.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大部分的公务接待从原来的餐馆、农家乐改为政府食堂统一接待,大大的压缩了餐桌上的浪费,节省了公务招待费的支出。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公车统一停放等制度,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2万元,占45.02%;公务接待费支出17.61万元,占54.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在紫溪镇行政区范围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0万元,比2020年支出数60.71万元,减少9.61万元,下降15.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单位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4.9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3.92万元;邮电费3.61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资产总额5221.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2.57万元,固定资产309.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交通基础设施)4100.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3.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1.9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4.2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4100.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5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4.0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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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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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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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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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221.84 |
812.57 |
309.12 |
254.75 |
2.02 |
0 |
52.35 |
0 |
0 |
0 |
4100.1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2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1108052312645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6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