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办、中心、大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各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利剑护蕾·清源” “平安楚雄”建设相关要求,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积极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构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紫溪镇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开华 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朱洪波 镇派出所所长、副镇长
李常源 镇中心学校校长
李文智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张 玲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宗仁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继敏 镇执法大队队长
阮海霞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兴维 镇卫生院院长
鲁 玉 镇妇联副主席
董 萍 镇团委专干
张兆华 紫溪社区党支部书记
肖德平 前进社区主任
石增荣 紫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李 英 云庆村委会主任
杨明锋 冷水村委会主任
段佳节 母掌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李万珍 岔河村委会主任
李万有 平掌村委会主任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校园周边区域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摊点得到全面清理;文化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卫生环境整洁有序;交通秩序显著改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中心学校、幼儿园校园内部及周边区域(即:紫溪镇中心学校、州立民族小学、母掌小学、冷水小学、紫溪镇幼儿园)。
(一)校园内部安全专项整治
1. 校舍设施安全排查:全面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护栏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及时维护更新。
2. 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3. 安防体系建设:检查学校门卫、值班及“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严格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4. 防欺凌、心理健康等情况。
(二)校园周边治安与环境整治
1. 治安秩序维护: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文化环境净化:清理整治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全面清理违规经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等。
3. 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校园周边卫生死角、杂物堆存,整治“脏乱差”现象,保持环境整洁有序。重点取缔校园周边“三大堆”(柴堆、粪堆、垃圾堆)现象。
(三)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与交通秩序整治
1. 经营行为规范: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食品经营等商户的管理,严格证照审查,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法摊点。
加强对乱摆乱卖、店外经营等行为的整治。
2. 交通秩序维护: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制,完善交通警示标志,整治乱停乱放车辆行为,确保上下学时段道路畅通。严禁学生乘坐拖拉机、三轮车、报废车等不安全车辆。严禁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未满 16周岁骑乘电动车、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四)学校与周边地理环境
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空气污染、噪音源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11月1日-11月3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整治内容,争取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4日-11月10日)
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针对整治内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1日-11月20日)
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采取统一计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地方监管与学校自我管理相结合,清理取缔与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的关系,既要确保集中整治效果,又要抓好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分析讲评、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从根本上推动全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沟通畅通。各单位要确定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