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溪镇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中心、队、所):
《紫溪镇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抓好贯彻落实。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紫溪镇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楚市安字〔2025〕1号关于印发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紫溪镇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坚持系统观念、安全发展,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压实推进“九大行动”年度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压减事故总量,严控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镇党委会、政府班子会会议“第一议题”,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镇党委会、党政班子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规范建立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定期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将安全生产作为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责任部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推进“九大行动”各项任务;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完善检查指引、视频解读等配套措施,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传力度,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开展各类检查活动;持续提高隐患排查的专业性,完善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依法予以“一案双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集中挂牌、公布、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推动闭环整改销号。(责任部门: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深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落实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健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半小时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稳妥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等善后工作;严肃开展事故调查,科学查明原因,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部门: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着力解决重大致灾因素、安全疏散设施、建筑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完善消防联勤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工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和违法行为曝光;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紫溪派出所、镇中心学校、镇社会事务办、镇经济发展办、镇卫生院)
(五)强力推进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强力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落实;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监控系统造假、私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做好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狠抓水害等超前治理;扎实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淘汰退出、整合重组、升级改造“三个一批”工作;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培训,逐步提升“五职”矿长和“五科”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牵头部门:镇平安法治办;责任部门:紫溪派出所、紫溪自然资源所)
(六)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化工老旧装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深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工艺企业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严查非法违法“小化工”;持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432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审管衔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检定分类整治;全面整改各级各部门明察暗访反馈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整改闭环。(牵头部门:镇平安法治办;责任部门:镇经发办、紫溪派出所、紫溪自然资源所、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七)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和自建房安全整治。紧盯“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隐患,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实现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情况排查,从严整治双气源、双火源、私改管线、私接三通、管线跨屋等隐患;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监管。(牵头部门:镇经发办;责任部门: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8个村(社区))
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严格新建、改扩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行为;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年底前实现既有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牵头部门:镇经发办;责任部门:8个村(社区))
(八)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装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管理,依法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全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紫溪派出所、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九)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实施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做到“六个必须”;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对焊机进行“加芯赋码”“一机一码”技术改造。(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经发办、镇平安法治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部门:镇中心学校、镇社会事务办、镇卫生院)
(十)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根据《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摸排保温材料使用情况,加强现有小工程、小施工动火作业管理,坚决遏制增量,有序治理存量;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把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开展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冷库、室内冰雪场馆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强化溯源管理;强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经发办、镇平安法治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部门:镇中心学校、镇社会事务办、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一)强化道路交通、铁路安全监管。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定制公交”安全监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劳务输出等承接主体依法选用合规客车,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一企一策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吨小标”、拖拉机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快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隧危桥改造,深入排查整治高速公路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落实云南省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六条措施,健全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标准,扎实开展平交路口“五必上”(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和险要路段“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波形护栏)安全改造;深化“护校安园”行动,排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涉校涉生事故。加强载运危险货物等重点运输船舶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地区铁路安全监管,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积极推动铁路干线道口“清零”,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责任部门:镇中心学校、镇经发办、紫溪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
(十二)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施工和设计勘察等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建设平安工地,聚焦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桥梁、隧道等,强化危险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做到标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控制;加强隧道、输水工程、水库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健全完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和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提升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责任部门:镇经发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十三)强化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监管。推进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排查A级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隐患;加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滑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民宿安全管理;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提醒游客不得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区域游玩;加强非A级旅游景区、“野景区”、网红打卡点、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属地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既管合法,又管非法”;加强营业性演出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镇社会事务办、紫溪派出所、镇经发办、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四)强化工贸、特种设备、民爆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部门:镇平安法治办、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经发办)
持续加强电梯、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高风险路段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责任部门:镇经发办)
(十五)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渔船检验,提升渔船安全生产水平;加大渔船管理、编组生产和包保责任落实等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区域航行作业、“三无”船舶捕捞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船东、船长、船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支持渔民积极报告船舶隐患,鼓励陈旧老化渔船退出生产;加强气象监测预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紧盯重要时段,加强作业渔船动态监控;健全事故报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增强险情接报和搜救时效性;做好渔业船舶(养殖船)调查清理、登记注册、发证工作,突出抓好2021年以来新购置的渔政执法船艇的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好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提升渔业船员持证率,推动渔业船员证书系统发放。(牵头部门: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紫溪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
(十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机制。按照《楚雄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进行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排查、防范和整治等工作。围绕“风险研判、风险防范、隐患排查、隐患整治、验收销号、应急处置、督查问责”等关键环节,全链条构建并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常态化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风险隐患管理全覆盖、全链条、系统化、闭环化、常态化,全面预防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责任部门: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8个村(社区))
(十七)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发挥“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和长效机制作用,紧盯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用好社会群众举报、企业职工内部报告两个渠道,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完善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责任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配合市级做好油气储存、过氧化氢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配合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林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等指导服务。(责任部门:镇经发办、镇平安法治办、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加大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反馈涉及楚雄市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帮扶、精准执法、督导检查、能力提升等力度,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责任部门:紫溪派出所、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镇经发办、镇平安法治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八)严肃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加强考核巡查专业支撑力量建设;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等工作方法,完善信息系统,合理确定考核档次,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考核巡查权威性。(牵头部门:镇平安法治办;责任部门: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十九)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下倾、关口前移。(责任部门: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推动消防力量下沉,用好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推动防消联勤;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事故预防功能。(责任部门: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场所、人员、资金、装备配置,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支持鼓励社会救援力量建设。(责任部门:镇平安法治办、镇经发办)
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责任部门:镇经发办)
(二十)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抓好金属冶炼、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规范化管理;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责任部门: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做好安全科普宣传,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良好氛围。(责任部门:镇安委各成员单位)
三、相关要求
请各村(社区)、各办(中心、队、所)认真开展工作并做好总结,于2025年6月2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平安法治办。
附件:紫溪镇人民政府领导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紫溪镇人民政府领导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镇政府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1 |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镇党政班子会议“第一议题”,专题组织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 | 李臻瑢 | 镇安委办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2 | 加强镇安委办力量建设,督促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任务;推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 | 朱 刚 | 镇安委办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3 | 督促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铁路、消防、司法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朱 刚 | 镇平安法制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紫溪司法所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4 | 督促推进市场监管、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王开华 | 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社会事务办、镇中心学校、紫溪卫生院、紫溪邮政所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5 | 督促推进农业农村、林草、水务、气象、交通运输、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李宗海 |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紫溪供销社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6 | 督促推进能源电力、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烟草、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商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汪华章 | 镇经发办、紫溪烟叶站、紫溪供电所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7 | 督促推进公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朱洪波 | 紫溪派出所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