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农村地区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避免电气隐患引发人身触电、火灾等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农村地区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消除三大类电气隐患。一是消除农村户外供电线路、设施安全隐患;二是消除农村户内用电安全隐患;三是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避免电气隐患引发人身触电、火灾、停电事故,全面提高农村地区安全用电意识,改善用电安全环境。
二、 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紫溪镇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决定成立紫溪镇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应文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汪华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紫溪派出所所长
王利扬 鹿城供电局紫溪供电所所长
成 员:蒋 波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成银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8个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发展办,由汪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利扬、蒋波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负责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联络、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建立各方沟通机制和督查通报制度,及时跟踪隐患排查整治进度,通报进展情况,实现检查全覆盖、无盲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 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农村户外供电线路、设施安全隐患检查
1.户外线路隐患检查
检查牵头单位:鹿城供电局紫溪供电所
检查组成员单位:8个村(社区)
检查内容:具体检查户外供电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绝缘失效;变压器是否超负荷、台区是否硬化、是否安装围栏防火墙,周围是否有堆积物;电杆是否倾斜;计量箱基础是否损坏、距地高度是否达标、外壳是否锈蚀破损、箱门是否破损缺失、锁具是否损坏、周围是否有堆积物等。
2.农村排灌线路检查
检查牵头单位:鹿城供电局紫溪供电所
检查成员单位:8个(社区)
检查内容:各村(社区)排灌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是否使用挂钩线、地爬线、拦腰线、碰头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排灌电器控制设备是否裸露,是否接入配电箱等隐患情况。
(二)农村户内用电安全检查
1.农村农家院、长期闲置房屋、老旧房屋、商铺、作坊户内用电设施安全隐患
检查牵头单位:8个村(社区)
检查成员单位:鹿城供电局紫溪供电所、紫溪派出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
检查内容:具体检查入户线路是否存在超负荷、老化、绝缘失效等情况;开关箱、接线箱内电气开关、接线端子等是否牢固,裸露部分是否做绝缘处理,是否存在老化现象;配电箱内是否安装匹配的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是否存在锈蚀、无门、破损等情况;室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是否存在单一插线板连接过多电器情况;有无接地导线且是否良好;检查浴室内开关是否为防水开关;电热水器是否接地并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伙房内蒸箱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是否接地;是否有专人对院内电气线路、开关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等情况。
(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
检查牵头单位:鹿城供电局紫溪供电所
检查组成员:8个村(社区)
检查内容:对输配电线路、变电站周围保护区内隐患树木、违章建筑、违规堆积物进行集中检查清理。
四、 治理时间和步骤
本次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明确排查重点、排除方法、工作要求和排查力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做好用电安全宣传,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阶段(2022年7月10日—2022年7月31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以上分工,抽调人力,积极参与检查工作。要统筹人力、合理调度,妥善安排好各项检查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面排查,确保村庄全覆盖、检查内容全覆盖。各项检查要建立隐患登记册,坚持“立行立改”原则,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各村(社区)建立健全农村户外线路、户内用电安全检查情况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跟踪隐患整改进度,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排查整改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综合协调,推动隐患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1日—8月30日)。各单位要根据隐患整改任务清单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好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难点问题或当事人拒不整改的,将报请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各单位要对本次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要结合自身职责建立完善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农村地区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投入精兵强将参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建立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责任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切忌走过场。
(二)部门联动、合力推进隐患治理。本次农村地区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请各有关单位依据自身职责,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属于电力部门维护范围的,由鹿城供电局紫溪供电所负责治理;非电力部门产权的,鹿城供电局紫溪供电所要积极参与对用户资产的线路、用电设备的检查,对检查提供专业指导。各村(社区)、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与供电企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隐患治理。
(三)强化管控、确保整改到位。本次行动要按照“排查、建档、整改、复查、销号”的流程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制度。隐患排查过程中,应及时留存现场照片资料存档备查。
(此件公开发布)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