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政府和部门召开的会议、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之外的应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2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通知、方案,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
||||
3
|
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并由拟文部门报分管领导进行审签。拟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和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按规定予以退文。
|
||||
4
|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
党建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落实
|
全年工作
|
|
5
|
在政府网站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栏按年度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复文时,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
镇人大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
6
|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
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各办、中心、所负责落实
|
待省有关文件出台后
|
||
7
|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
8
|
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检查整改,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
|
财政所牵头,各办、中心、所负责落实
|
|
||
9
|
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按照国务院和省、州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
|
经发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等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8月底前
|
10
|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本地本系统政府网站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等信息。
|
待国家有关文件出台后
|
|||
11
|
结合实际选取本地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经发办、国土所牵头落实
|
全年工作
|
||
12
|
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扶贫办、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经发办分别落实
|
|||
13
|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云南、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
14
|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报请政府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和改革措施,起草部门将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审,材料不齐全的,予以退文。政策文件公开后,相关解读材料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
||||
15
|
开展政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
||||
16
|
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抓好上级部门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
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17
|
健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各部门每季度对重要政策解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缺补漏。
|
镇宣传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
18
|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
19
|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
|||
20
|
着力做好就学就医就业、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
21
|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力争在3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
22
|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
||||
23
|
认真落实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
宣传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落实
|
|||
24
|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
|
||||
25
|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
||||
26
|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
27
|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梳理提出部门“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12月底前
|
28
|
进一步梳理同一事项的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和办理结果10个要素保持完全相同(确保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十同),实时动态更新管理,实现事项清单目录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办事材料标准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的政务服务。
|
8月底前
|
|||
29
|
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领域,贴近基层群众办事需求,逐步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
12月底前
|
|||
30
|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积极加强学习《楚雄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开展网上办事服务部门职责、事项管理、运行流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电子文书应用、运行保障和监督考核管理等要求。
|
全年工作
|
||
31
|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证件、证照、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实现目录化、标准化,实现各级办事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网上核验、互认共享”,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
||||
32
|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
诉求中心,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
33
|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基于一级政府的“一窗受理、一站服务”,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12月底前
|
|
34
|
梳理全镇“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在对外公布。
|
8月底前
|
|||
35
|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36
|
加强便民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
|
||||
37
|
开展窗口服务自检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
||||
38
|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
39
|
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
40
|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简项目报件材料,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
经发办负责落实
|
|||
41
|
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凡是政府部门掌握并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和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再要求办事人提交。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
42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
43
|
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下线上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
12月底前
|
|||
44
|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发〔2017〕47号),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镇纪委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45
|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保障好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开设的重点领公开专栏内容。
|
||||
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回应关切水平。
|
宣传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落实
|
10月底前
|
|||
46
|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采取日读网、周总结、月提醒、季通报、年评分的方式,全面读网,加大读网频次和力度,做实日常监测,定期抽查,常态把关,加强新发布信息的检查核实,着力整改、监督政府网站存在的栏目不更新和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发布内容全面规范。
加强政府网站协同联动,及时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曝光台”和各政府网站的留言信息,对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
|
镇宣传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47
|
|||||
48
|
管好用好政务公开平台
|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全年工作
|
||
49
|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
|
||||
50
|
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重大信息发布需经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避免发布不当言论。
|
||||
51
|
严禁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进行整改。
|
||||
52
|
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回应公众关切。
|
||||
53
|
强化政府热线服务规范化管理
|
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探索“互联网+政府热线”模式,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着力解决“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
54
|
强化“12345”政府热线服务规范化管理,增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
11月底前
|
|||
55
|
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健全管理规范,实现政府公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
全年工作
|
||
56
|
完善各办、中心、所为镇政府公报提供文件工作机制。
|
10月底前
|
|||
57
|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
|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进一步完善全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档案,落实受理人员责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58
|
认真落实《楚雄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明示救济渠道、标明便于区分的编号等)。
|
||||
59
|
加强与司法、信访、综治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畅通内部工作流转与衔接。
|
||||
60
|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楚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定,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
镇宣传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新修订的《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印发后2个月内
|
61
|
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以制度安排将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
62
|
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
||||
63
|
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处理涉及民生、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同时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对申请内容是否明确、信息是否应公开、如何公开以及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
||||
64
|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落实全市统一的标准化答复文本运用,统一规范答复形式,不断降低因形式、时效等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问题。
|
镇党政办牵头、各办、中心、所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65
|
结合条例实施 10 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强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
||||
66
|
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涉及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按目录清单克期提供公开材料,确保7月底前完成试点验收和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
|
8月15日前
|
||
67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
全年工作
|
||
68
|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
||||
69
|
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
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按上级要求同步完成并对外发布。
|
12月底前
|
||
70
|
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州政府出台的有关措施规定,加强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中小学校、经发办、社会事务办、文化服务中心按职责落实
|
省直部门相关制度规定出台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