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退出标准
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二)风险消除识别程序
参照监测对象识别程序,标注风险消除程序包括乡村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环节。
(三)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退出结果
通过镇、村入户核实、综合研判分析,镇人民政府审定,监测对象风险消除1户,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