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2-/2023-111001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吕合镇 生成日期:
称: 吕合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申请指南(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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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合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申请指南(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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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67号)和《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的通知》(楚市财农【2023】50号)要求,结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7号)文件要求及今年农机化工作要点,落实好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关事宜。

2.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补贴范围:根据全省农业生产需要,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规范选定15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为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敞开补贴。全省补贴范围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实际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围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需求实际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工作,加快农机创新产品获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步伐,并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继续按《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2号)要求开展温室大棚、耕整打塘机、辣椒除柄机等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推广应用步伐。继续按《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9】8号)要求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工作,试点产品需符合《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要求;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发布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后,按新的要求执行。

(3)补贴标准:

上年市场销售均价原则上通过本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补贴数据测算,其中,新增品目或上年补贴销售数据较少的品目,其相关档次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市场调查获取,也可直接采信其他省份市场销售均价的最低值。

除上述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补贴机具和玉米去雄机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40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4)申请程序:启用补贴申请手机APP系统录入,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常年连续开放,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网上提交补贴申请。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和《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试行)》进行补贴机具的核验,坚持“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购机者、核验人员签字确认”。各乡镇按照便民的原则,做好申请受理登记、机具核实、标识喷涂、现场核实影像资料收集等工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实行工作日受理制对不可移动固定设备的机具要求到户核验,其中纳入牌证管理补贴机具,由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先办理登记手续后受理补贴申请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