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危房改造认定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度农村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住建村〔2023〕4号)、《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市财政局楚雄市民政局楚雄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楚雄市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住建发〔2023〕12号)等文件进行认定。
二、农村危房改造认定结果
2023年市级下达吕合镇农房抗震改造任务52户,到6月已完成上报建设56户,经实地调查、村民评议,确定吕合镇52户农户为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其中拆除重建51户,修缮加固户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