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把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立足在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上下功夫,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上做文章,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做好应保尽保、应报尽报、优化经办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查缺补漏,做到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全力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扣好“第一颗纽扣” ,参保缴费全面覆盖。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进行信息比对,数据交换,确保全州脱贫人口信息核对准确、登记准确、录入准确,为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提供数据支撑。强化与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改进参保征缴服务方式,优化参保群众经办服务体验,增强参保积极性。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做好参保补助资金预算和申报等工作,确保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个人缴费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做到系统未缴费、未标识人员“双清零”。2020年底扶贫部门认定的全州332911人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00%覆盖,个人参保缴费补助资金全部到位,为脱贫人口“看得起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格 “四个不摘”要求,三重保障全面落实。严格执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对政策范围内费用实现梯次减负,确保政策连续稳定。今年以来,52.21万人次脱贫人口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263万元,2.88万人次享受28种疾病门诊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410万元,3.25万人次享受“一站式”结算住院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4030万元,实际报销比达90%,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和年度累计自付费用控制在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内,政策保持连续稳定。
一站式结算,便民看病就医全面落实。严格落实脱贫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开通“一站式”结算,医保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数据的联通、共享,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脱贫人口在统筹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和门诊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对需要转诊转院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的,通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结算,确保脱贫人口医疗费用报销到位。
做好动态监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充分发挥扶贫大数据平台作用,持续跟踪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和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因病致贫的情况,建立月监测、双月调度和动态帮扶机制。每月将城乡居民住院信息进行比对筛查,对因大病、重病、重残等大额住院费用,脱贫户(人口)自付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以上(含4000元),其他居民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患者进行预警,与扶贫部门及县市医保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2020年36名参保患者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实施大额医疗救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58.81万元,切实缓解参保患者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坚持问题导向,存在问题全面整改。紧扣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等指出的突出问题,深入精准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开展巩固拓展医疗保障扶贫成果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涉及的3个医保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涉及的4个医保问题已全部完成核查和整改,现行医疗保障政策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