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吕合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关于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吕合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为突出依法治镇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实效,吕合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吕合镇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2022年吕合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与各站所、村委会签订了2022年度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二是明确机构设置。为加强组织领导,吕合镇党委政府迅速成立了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为统筹负责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为具体落实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专职负责依法治镇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为强化合法性审查制度,吕合镇成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合法性审核机构,成员由吕合司法所成员和云南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规范镇党委政法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
(二)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基层法治保障
一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法治、共享法治工作机制。着力抓好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村建设指导标准的贯彻执行,深化“法治示范村”创建,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村委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框架。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经常性排查制度,镇一级每月排查一次,村一级不间断滚动摸排,重点时段、重要时期进行重点排查,汇总梳理矛盾纠纷,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活动开展。吕合镇积极推进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面开展法治单位、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宣传推广法治创建典型,表彰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将法治创建活动与法律实践相融合,探索建立集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的法律服务平台。丰富镇、村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集市贸易、车站、公共场所、党员活动室、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法治宣传、展览、讲座等活动。
(三)明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委书记述法报告制度
一是切实履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吕合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成立了吕合镇推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了《吕合镇八五普法规划》,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贯彻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班子严格依法办事。镇党委书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明确每年年底进行党委书记述法,严格开展第一责任人述法制度。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党内文件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没有被确定并公告的单位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和安排,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后评估、督查、追责制度,确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镇党委政府决策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政策等方面发挥好司法所、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坚持民主集中制,所有重大事项均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做到事前有谋划、事中有商量、决定有记录,加强依法依规和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吕合”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镇、村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四是积极主动服从和服务大局。吕合镇党委政府以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司法服务工作,构建了以吕合司法所为主导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体系,服务和保障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今年以来,吕合镇党委政府切实抓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法治宣传到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信息收集研判到位“三个到位”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
(五)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确保行政合法
一是坚决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吕合镇党委政府于2017年聘请云南荣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落实经费1万元。于2018年聘请云南瑞志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落实经费1.5万元。于2019年至2020年,聘请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落实经费2万元。2022年聘请云南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二是加强联动,确保“阳光执法”。云南楚恒律师事务所与吕合司法所积极联动,对镇党委政府的重大行政决定、行政执法等多个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项目合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联系群众,发挥普法宣传作用。自吕合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法律顾问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了4次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在吕合镇街天开展了3次法律咨询,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镇工作的开展,强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建设的工作进程。
(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执法透明
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吕合镇党委政府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吕合镇党委政府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档案,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我镇信访事件时有发生,处置突发性事件较困难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我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
(四)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度重点工作
(一)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
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加强业务交流,开展多层次的交叉执法,来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改正不足,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五)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动法治建设、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出庭应诉,不仅彰显了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价值和意义,更有助于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
(六)着力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美好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发展和文明建设、居住环境改善、社区服务实效提升等公共服务,加强平安吕合建设,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全面推进禁毒专项工作,努力提升全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政务公开常态化,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
中共吕合镇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