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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12-08 15:42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作者:市商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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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21〕47号)精神及要求,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巩固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楚雄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助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使农村电子商务成为楚雄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为全面实现楚雄乡村振兴提供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市场有效,政府有为。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搭建平台、改善环境,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新力和创造力。

2.助力振兴,巩固提升。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用好现有设施设备,拓展服务功能。推动农村商贸流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现代化水平。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针对我市特色产业,进行适度资源倾斜、重点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引领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龙头。对全市畜牧、魔芋、果蔬、中药材、人工食用菌、淡水渔业、花卉、茶叶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和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开展互联网营销,优先选择农民急需、受惠面广的产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应用。

4.立足升级,深挖潜力。

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深化电商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加强品牌培育,提升标准化及产品分级水平,推动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5.目标导向,切合实际。

以方案目标为导向,充分结合我市农业、电商、产业实际,充分盘点全市现有的软硬件、梳理不同部门的同类项目,能利用、能整合、能改造提升的充分加以提升利用,避免过度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推进项目整合提升。

(二)建设目标

到2023年末,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年增长3%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增长1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0%以上,整体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1.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建设乡(镇)电商服务站15个、村级电商服务点62个,持续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拓展便民服务功能与站点的对接。

2.完善供应链服务能力,升级改造楚雄市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为消费者提供O2O购物体验;形成电商供应链1条,和主流平台、网店或主播签署供货协议不少于15家,年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展销中心和本地中小农户或企业(合作社)签约供货协议不少于30家,综合月均销售额不少于30万元;为不少于3个电子商务农产品示范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追溯服务;打造一个农产品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品牌商标设计,制订品牌管理手册,健全品牌使用准入标准;培育不少于5个特色产品品牌,开发精品网货15款以上;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开展10场以上线上线下的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建设1个楚雄市电商直播基地,开展各平台直播活动不少于50场;选拔、认证10个产业发展良好,产品特色突出的种养殖、生产加工基地,开展直播活动不少于10场。

3.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一个市级电商物流一体化配送中心,建设乡镇级物流综合服务站15个,一级村级物流服务点62个,二级村级物流服务点62个,实现物流服务覆盖全境,从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配送“次日达”,部分“隔日达”;在楚雄州农产品供应链创新基地提升改造1个为当地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的产地公共仓,引进相关农产品电商销售企业不少于10家,年发货不低于30000件。

4.联合商务、农业、文旅等部门引导支持1家以上邮政、供销、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支持1家以上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乡村下层供应链,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5.开展电商人才培训3000人次,其中提升实操技能培训1000人次,参加短视频、直播培训300人次以上,培育孵化本地“网红”5名以上;开展电商创业大赛,结合威楚英才项目培育10名电商带头人;建立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向企业输送不少于20名电商专业人才,强化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原则,结合实际,在楚雄州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基础上升级改造一个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成15个乡镇电商服务站,行政村电商服务点不少于62个,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全市电商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

1.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依托楚雄州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一个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经济适用、硬件和软件设施设备配套、各类功能齐全、制度完善、服务规范的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包括:一个固定场地,一个运营团队,一个服务前台和体验区,一个线上服务平台,一套服务管理制度,一系列功能区。主要任务是: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提供决策支持,推动电商主体发展,加强电商氛围营造与宣传,统筹加工、包装、品控、营销、金融、物流等服务,推进品牌和标准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提供各类电商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前2年免费向入驻企业、团队或个人等提供办公场所和水电网等公益性服务,以吸引电商平台、企业或创业群体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产业集聚,形成浓厚电商氛围;2年后,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入驻的相关电商企业按市场价交纳房租和水电网等费用,运营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和政府提供各类电商服务,以及O2O展示展销馆销售收入,实现市场化可持续运营。

(1)公共服务中心应突出服务功能,不得以接待检查、产品展示厅为主要功能,场地和设施大部分投入使用,负责运营团队组成不少于10人,相关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能发挥“指挥中枢”作用,统筹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为乡镇、村两级电商服务站点提供运营指导服务,丰富经营内容,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增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2)开展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基础性运营服务。主要内容:一是电商相关咨询指导服务、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服务、各类综合示范县相关数据报送、设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并完善相关内容、工作宣传总结、资料整理汇编等日常服务;二是建立完善特色农产品资源信息数据库、推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精品网货、培训或指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触网10家以上。

(3)引进电商服务企业不少于10家,为我市电商企业及从业人员提供各类电商综合性服务(不限于产品孵化研发、网店运营指导及代运营、美工服务、图片处理、品牌包装、仓储物流、数据服务、电商培训、直播带货、文案短视频拍摄等营销策划服务,开展电商沙龙主题活动,为企业或政府提供方案策划、项目咨询申报、商标代办、SC代办等)。

2.升级改造楚雄市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增加本地农特旅游民俗产品品种,覆盖各乡镇的主要产业与特色,结合“彝州优选”移动商城,展示方式做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聚焦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梳理出能够适合上行的相对优势的农副产品、乡村旅游、民俗产品等特色产品,形成电商供应链1条,和主流平台、网店或主播签署供货协议不少于15家,年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展销中心和本地中小农户或企业(合作社)签约供货协议不少于30家,综合月均销售额不少于30万元,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3.挖掘区域产品的生态、人文和特色价值,打造一个农产品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品牌商标设计,制订品牌管理手册,健全品牌使用准入标准;遵循“地方政府主推、行业协会主导、优势企业主用,专业团队运营”的思路,建立品牌共享机制,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流通企业等应用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区域公用品牌推广活动,以“区域公用品牌”加“产品品牌”的方式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本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培育不少于5个特色产品品牌,精品网货开发15款以上;

4.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结合“火把节”“春节"“中秋"“黄金周”等重大地方或全国节假日,带动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共同参与,积极开展不低于10场以上线上线下的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培育限额以上网络零售企业1家;在人流大的旅游景点等地设置楚雄特色产品体验点(柜),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畅通的渠道进入市场;根据需要,可部署成熟的电商ERP系统,对接各电商渠道,提高发货及售后效率。建设1个楚雄市电商直播基地,直播基地不少于300平米,打造不少于6个直播间及必要的影棚、仓库等,配备专业直播设备及产品展示货架,由服务商专职运营,为本地企业和合作社提供直播服务。每年开展各平台直播活动不少于50场;在全市范围内选拔、认证10个产业发展良好,产品特色突出的种养殖、生产加工基地,作为市级电商直播基地合作单位,开展直播活动不少于10场。

5.加大产品质量保障建设及宣传推广,为本地农产品开展追溯提供服务,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码扫描、短信等方式的追溯。依托农业产业基地、农村专合社等选拔不少于3个电子商务农产品示范生产基地,对基地的农特产品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追溯系统,对全市农特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6.打造农村电子商务氛围。开展综合示范工作宣传推广工作,制作一部5分钟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宣传片;在市区内显著位置设置综合示范大型户外宣传广告不少于3个;在各乡镇村合理布置小型标语、墙体广告等不少于45条;与当地融媒体等宣传部门合作开展综合示范项目的专栏,并在各个渠道推广。邀请国内电商论坛、重要活动等落地楚雄;积极主动开展电商发展模式、电商助农模式、典型案例及做法的总结。

7.乡(镇)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建设

通过以奖代补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资源整合、开放共享、布局合理、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原则,整合天猫、京东、邮政等企业自建站点和社区电商等连锁加盟站点、村民个人店铺等现有资源,新建或改造15个乡镇电商服务站、62个村级电商服务点,乡镇级服务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村级服务点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实现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在同等条件下,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村、重点帮扶户在站点建设上要有倾斜照顾。乡村站点主要任务是:帮助村民网购,收集农特产品,对外宣传、销售;组织青年参与网上创业、学习、交流,营造氛围,培育人才;向村民宣传服务站点功能、电商相关资讯、提供电商普训、培育群众网购、网销、购买服务等习惯;与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服务站网销,开展技术指导;为村民提供水、电、话费、宽带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订等,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服务。

站点软硬件建设标准:1套标准化电商服务站点标识,内容包括“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楚雄市XX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或“楚雄市XX乡(镇)XX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内容;1套农产品展示和收发快递货架;1台商用真空包装机;1台物流电子称重盘;1台快递打单机;1套可集中管理符合邮政监管标准的监控设备;1套兼容各快递企业,具备到派件功能的电商物流管理系统。电脑、移动终端、出入库扫描仪一体机等其他设备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并统一将电商服务内容和快递收费标准公示栏、站点管理制度栏、站长职责栏进行统一规范和上墙,建立工作台账等。部分站点可依据站点实际需要配置产地预冷设备,原则上不得购买电视机、显示屏等作用发挥不大的硬件设备,部分站点确需购买的,应充分调研,确保设备能真正发挥作用,防止闲置和浪费。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站点进行管理运营,制定乡、村服务站点动态运营管理制度,建立站点运营、站点考核、站点淘汰等标准化管理制度,组织对站长进行培训和运营指导。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通过以奖代补或政府采购方式,充分整合邮政、供销、四通一达快递、商贸物流等快递和物流资源,依托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项目,规划建设1个占地面积2000㎡以上,经济适用、配套先进分拨硬件设施设备和软件、制度完善的县乡村电商物流一体化配送中心,并在乡、村级电商服务点叠加物流功能,实现电商物流站点与电商服务站点整合。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快递物流对乡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收发快递物流成本明显降低,比项目实施前降低20%以上。

为扩大电商物流配送服务的覆盖面,作为62个电商服务站的有益补充,再建62个二级村级物流服务点,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站点软硬件建设标准:1套标准化二级村级物流服务点标识,内容包括“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楚雄市XX乡(镇)XX村电商物流服务点”内容;1套农产品展示和收发快递货架;1台物流电子称重盘;1台快递打单机;1套可集中管理符合邮政监管标准的监控设备;1套兼容各快递企业,具备到派件功能的电商物流管理系统。并统一将电商服务内容和快递收费标准公示栏、站点管理制度栏、站长职责栏进行统一规范和上墙,建立工作台账等。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一是引导承办企业对入驻物流配送中心的快递企业的各类设施设备、运输车辆进行评估和整合,至少整合4家以上快递企业,实现共享资源,节约成本,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开通5条以上县乡村配送线路,按照每2天配送1次的要求,为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点提供物流快递服务,打通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二是在整合县乡村电商快递基础上,逐步向日常消费品和服务的整合延伸,拓展物流市场,为各类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各类物流服务,实现统一管理、统一仓储、统一配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益,提升共同配送效率和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推进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实现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

针对区域内电商行业的发展及企业需求,在楚雄州农产品供应链创新基地提升改造1个为当地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的产地公共仓。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具备仓储、办公、产品加工、分装、配送为一体的综合工作场地,统筹运营,整合物流资源,实现规模化的仓储及配送,对社会开放使用,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地公共仓站硬件建设标准:1套门面标识,内容包括“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楚雄市电子商务产地公共仓”;1条电商产品打包流水线,包括开箱、折盖封箱、预制贴标、称重、封箱机、输送线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满足电商企业使用的仓储、办公、分装、发货的独立场地;并统一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公示栏、管理制度栏进行统一规范和上墙,建立工作台账等;引进相关农产品电商销售企业不少于10家,并为相关电商企业提供仓储、物流、产品检验等服务,年发货不低于30000件。

(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联合商务、农业、文旅等部门引导支持1家以上邮政、供销、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升级一批传统网点。利用邮政、供销社实体经营网点广布城乡的资源优势,对县、乡、村便民店进行信息化改造和功能整合,使之成为O2O体验店、科普惠农培训店、农村金融服务店和便捷物流取寄店。

引导支持1家以上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乡村下沉供应链,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通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大数据分析,了解农民消费特征,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下沉供应链,充分利用乡镇电商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以及其他零售网点资源,整合采购、配送和服务资源,带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依纪、依规、依程序”原则,联合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下发企业转型申报通知,组织第三方对申报的企业进行竞争性评选,并进行公示无异后择优确定支持对象。对纳入支持范围内的企业,支持金额按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内新增有效投资额的50%,总金额不超过各50万元的标准进行确定。通过资金和技术支持,逐步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向线上转型,有效推动农产品上行和产业升级,扩大产品线上销售规模。

(四)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

针对我市大学生村 官、退伍军人、农村合作社人员、电商企业中层以上高管、农村电商服务站员工、农特产品经营者等开展电商带头人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通过专题讲座、理论学习、游学参观、实践操作等方式,加快培育一批兼具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复合型人才。发展和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实践基地,鼓励我市返乡创业青年开展电商创业,引导优质创业项目参加市级和省级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结合威楚英才项目培育10名电商带头人。其中

1.提升实操技能培训1000人次。

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微商、服务站长、电商创业团队及个人开展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实操性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使以上群体能够深入了解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并且实现自己的网络店铺开展线上交易。

2.创新电商人才培育模式300人次。

结合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新趋势和农村电商新形势,在社交电商、农村电商新零售、电商直播等新领域,开展短视频、网红直播等各类新载体、新手段的专业培训。开展楚雄“村播计划”,培育一批原产地农村“网红”,鼓励和支持本地农户通过电商直播,促进农产品上行和线上销售,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为每个乡镇培养一名“乡村主播”代言家乡的美食、美景;其中参加短视频、直播培训300人次以上,培育孵化5名以上本地“网红”。

3.建立电商培训转化机制。

建立电子商务培训转化机制,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与楚雄辖区内优质电商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企业输送不低于20名电商专业人才,强化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建立人才交流合作双向选择机制。

4.举办电商创业交流活动。

邀请州内外电商专家、企业家、创客达人到楚雄市开展电商经验交流会不少于2次,开展电商创客大赛,树立电商创业典型代表,形成农村电商创业带头示范效应;开展优秀电商服务站点评选比赛,组织优秀电商服务站长及相关人员到其他地区学习实践。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0月)。

深入开展农村电商专题调研,加强与州市两级商务、发改、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摸排2021年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物流园区、物流枢纽、冷链物流等领域及“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规划及建设情况,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和优势;成立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修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并报省州商务、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根据方案实施内容要求,通过招商引资或公开招投标等程序,引进大型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管理团队等参与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全面启动综合示范工作,分批进行,总结前期实施的经验,全面推动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省州要求的中期绩效评价,会同财政、扶贫、审计、农业等部门加项目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示范带动效应,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三)推广验收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建设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承办企业进行整改,全面总结示范创建经验模式,形成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市乡村各级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据实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和工作措施,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和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电商产业。

(二)强化资源整合。

整合市人社、乡村振兴、农业、供销社、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创业扶持资金、小额信贷资金、培训项目资金等资源,形成多部门、多渠道、多层级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统筹支持全市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大学生村 官、待业青年、下岗职工、返乡大学生、留守妇女、退伍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残疾人等人群的电子商务培训和创业扶持。

(三)强化项目管理。

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建设运营主体评审、公示中标单位、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程序选择项目承办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综合示范专栏”,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全过程信息在专栏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规范资金使用与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

(四)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指标体系。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承办企业按要求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运营情况和后续工作安排。企业对所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企业商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信息。

(五)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等,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影响力,形成全民参与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考核督查。

将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工作列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对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影响绩效评价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