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1-/2024-0523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5-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苍岭镇 生成日期:
称: 苍岭镇激发活力 强调“六”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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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岭镇激发活力 强调“六”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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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岭镇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阵地,深挖人民调解工作潜力、激发“三调联动”活力、强调“六”字调解,持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苍岭司法所充分发挥道德感化引导作用,在工作中做到“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原则,在长期的调解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以“听”“勤”“和”“情”“法”“访”的“六”字调解法。助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听”即全面倾听。认真听取申请人的纠纷事实,听被申请人的辩护理由,不偏听、偏信,客观分析、抽丝剥茧地找出纠纷的原因和争执的焦点。

“勤”即嘴勤脚勤。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深入了解纠纷的事实、成因、背景等因素,梳理纠纷脉络,为化解矛盾纠纷奠定坚实基础。

“和”即和谐、和美、和睦。把社会和谐、群众和美、家庭和睦作为工作目标,以“和”为灵魂,全面做好调解工作。

“情”即真情、感情、亲情、共情。用真情取得信任,用感情调解矛盾,用亲情关心生活,用共情取得当事人亲友参与,促进双方和解达成。

“法”即找法、用法、释法、宣法、守法。找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点,把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当事人讲深、讲透、讲具体,做到调解一件,宣传一次,教育一片,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意识。

“访”即相遇偶访、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微信询访、值班约访、随机抽访。针对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通过电话、上门、微信等形式进行全面回访,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记录双方意见和建议,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通过“六”字调解,形成苍岭司法行政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真正把司法所建成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堡垒”。

苍岭司法所按照“以法筑诚、信和为民”工作理念,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深度融合,将法律顾问列为镇、村、组三级人民调委会成员或特聘顾问。依托智慧民调系统,法律顾问与村调委会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构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局面。自2024年以来,镇、村法律顾问累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2件,调解成功率99%以上,无一件转入诉讼程序。以扎实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基层的平安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