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有效提升村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风险保障水平,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做好2026年度普惠金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普惠金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调整充实苍岭镇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志雄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李 娟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村委会主任、社保协办员
王 斌 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拓展四部经理
2026年苍岭镇农村小额人身系列保险工作各村需安排专人对接配合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推进工作;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负责农村小额人身系列保险宣传、保费收取和理赔服务。
二、推广险种
(一)乡村振兴保(个人版)
1.参保对象:出生28天至8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2.投保方式:以一个村(社区)为单位,集体投保;
3.保险期限:一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4.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60元(1人最多可购买2份);
5.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18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2000元(合同生效90天后赔付,0岁—65周岁可投保,上一年度已购买此保险并续保,日期能够衔接的不受此限制),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40元/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猝死保险金2000元(66岁及以上可投保)。
(二)乡村振兴保(家庭版)
1.参保对象:出生28天至8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2.投保方式:以一个村(社区)为单位,集体投保;
3.投保范围:以每个家庭进行投保(家庭人数为2—6人);
4.保险期限:一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5.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个家庭每年200元(1个家庭最多可购买2份);
6.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8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80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10000元(合同生效90天后赔付,0岁-65周岁可投保,上一年度已购买此保险并续保,日期能够衔接的不受此限制),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00元/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猝死保险金2000元(66岁及以上可投保)。
注:以上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投保年龄为0岁-65周岁)、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猝死保险金(投保年龄为66岁及以上)等保障金额为每项的保障总金额,每人每项的个人保障金额为均摊,每项人均保障金额=每项保障金额÷被保险人人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镇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动员培训,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要协助各村开展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扎实开展参保收费。镇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委会、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要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协同推进工作。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要建立工作服务团队,设立工作服务点,承担农村小额保险的业务经办和售后服务工作,创新服务举措,提高被保险人的满意度。
(三)全面强化风险防范。坚持农户自愿参保的原则,杜绝强制保险和理赔拖延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坚持维护群众利益,严防假借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名义向农户推销或变相推销保险理财产品的行为;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要诚信守诺,简化工作手续,及时查勘理赔,加强保费收缴监督管理。
苍岭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