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xs009/2025-00135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0-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
名称: 苍岭镇2025年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文号: 苍政通〔2025〕21号

苍岭镇2025年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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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增强应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统一、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14号)《楚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楚市政通〔2019〕21号)等,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苍岭镇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事件、毗邻地区波及我镇的地震灾害事件及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预防优先、防救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发生后,震区有关村委会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按照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协同行动、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民兵、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立即发挥应急抢险骨干和突击队作用,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苍岭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10个小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苍岭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张 勇 镇党委书记

李剑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董开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李家旺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刘云峰   镇党委副书记

胡红菊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 莹 镇党委委员、党委宣传委员

李紫富   镇党委委员、党委组织委员

徐林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克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广浩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苍岭派出所所长

        王     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陈仕兰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  娟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杨朝斌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存能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高晓燕   镇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 斌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志旺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杨 晶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农业)

王东生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林草)

李春玲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水务)

谭忠华   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张 华 苍岭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张道彬   苍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何兆聪   苍岭供电所所长

余  荣   苍岭卫生院院长

杨朝进   苍岭电信所负责人

普文兰   苍岭移动网络办公室负责人

李发彪   苍岭中学校长

刘雁玲   苍岭中心小学校长

8个村委会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收集和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一)设立一个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主任由镇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董开宇同志担任,日常工作由谭忠华同志负责。主要工作职责: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3.组织余震监测和震情会商,负责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10个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胡莹同志担任,党政综合办公室陈仕兰、赵宏嫔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利用广播、微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2.治安保卫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苍岭派出所所长刘广浩同志担任,成员为苍岭司法所李双、镇平安法治办公室杨志旺。主要职责:

(1)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2)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徐林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余荣担任。成员为镇卫生院医生及8个村卫生所医生,办公室设在卫生院。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并组织好医疗救护队随时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交通运输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克昌同志担任,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李正呈及苍岭派出所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

(1)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2)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5.供电、通信保障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家旺同志担任,具体责任人:供电所所长何兆聪、苍岭电信所负责人杨朝俊、苍岭移动网络办公室负责人普文兰。办公室设在苍岭供电所、苍岭电信所、苍岭移动网络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随时保证线路畅通。

(2)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苍岭电信所、苍岭移动网络办公室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6.物资供应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刘云峰同志担任,镇党政综合办主任陈仕兰、社会事务办主任李斌、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李正明为成员。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上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援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7.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董开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杨朝斌担任,镇应急队队员及各村应急民兵为成员。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掩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8.人员疏散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家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紫富担任。成员由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李娟同志及各村委会书记、主任组成。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负责指导各单位、各村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地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9.恢复建设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徐林忠同志担任,成员为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李斌、经济发展办谭忠华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10.纪律督查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红菊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基层党建办工作人员李作宏、李美凤、张艳萍。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村委会、各部门、各站所、各工作组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2)督促各村委会、各部门、各站所、各工作组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应对灾情。

(3)督促各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守岗位,严守纪律法律,坚决把中央、省、州、市、镇党委防灾减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4)加强临震应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深化政治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监督推动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三、临震应急反应

(一)镇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信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畅通。

(五)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四、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苍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