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xs041/2025-00037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7-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苍岭镇 生成日期:
名称: 关于调整充实苍岭镇2025年度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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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苍岭镇2025年度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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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村委会、各办(中心、站所):

由于人事变动,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苍岭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体系,不断提高苍岭镇河(湖)长制工作长效机制,现将调整充实后的苍岭镇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组织体系通知如下:

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织体系

组       长:张 勇   镇党委书记

              李剑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执行副组长:刘云峰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徐林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群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中小学校、卫生院、辖区8个村委会。

下设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工作人员为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水务全体职工。遇重大专项行动时可临时从成员单位抽调。

二、河(湖)长制组织体系

(一)镇级

总   河  长:张 勇   镇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李剑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辖区4条主要河流、39座重要水库设镇级河(湖)长11名,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镇级河(湖)长。

(二)村级

河        长:8个村党总支书记

各村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设立基层巡(护)河员,花名册报镇河长办备案。

三、河(湖)长制督察组织体系

总   督  察:刘云峰 镇党委副书记

副总督察:李家旺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领导职务如遇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文。


    中共苍岭镇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