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苍岭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苍岭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剑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主 任:董开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文智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苍岭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 江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林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克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双 苍岭司法所所长
张道彬 苍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仕兰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高晓燕 镇基层党建办主任
王存能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志旺 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李 斌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朝斌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 娟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杨 晶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东生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春玲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光俊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雁玲 苍岭中心小学校长
李发彪 苍岭中学校长
余 荣 苍岭卫生院院长
8个村委会主任
苍岭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杨朝斌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存能、何光俊担任副主任,陈金堂担任办公室协管员。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和政府消防队队伍管理工作。
苍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