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
现将《苍岭镇2022年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苍岭镇2022年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校园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石。为有效维护学校(含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安全稳定,严厉打击扰乱校园公共秩序、侵害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保护校园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市委平安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学校及周边环境根本好转、争创平安学校为目标,以加强平安建设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按照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有效预防学校周边恶性事件发生,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构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管理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社会治安、市场和文化秩序等综合治理,促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校风树立、师德学习,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等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升师生、家长和群众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满意率,为平安苍岭建设提供保障。
三、整治重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1.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校霸”“街霸”“村霸”“校园贷”“套路贷”、性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2.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盗窃、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抢劫师生财物、危害师生人生 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依法严厉打击在校园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或者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校园,严重影响校园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4.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器具进入校园的违法犯罪活动;
5.依法严厉打击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教师、学校管理人员或者非法限制教师、学校管理人员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活动;
6.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殴打,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校外成年人、辍学人员、社会人员直接参与或者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未成年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出于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校园欺凌违法犯罪;
7.严厉打击整治校园及周边“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依法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
(二)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整治车辆超员、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管理工作,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并杜绝重大交通安全及师生伤亡事故发生。
(三)整治学校周边文化娱乐环境。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网吧、棋牌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以及非法经营的网吧、按摩室等。
(四)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经营秩序。清理取缔学校及周边无牌无证的餐馆饭店、医疗点、食品店、流动摊点等;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饮品等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学校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取缔马路市场及无证摊点;依法拆除学校周边区域占用消防通道、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大对学校周边区域噪声污染的查处力度,营造安静、和谐的外部环境。
(五)加强学校内部环境的整治。排查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安全保卫设施和消防设施的运行完好情况;检查学校的安全应急教育和各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法治、消防、治安防范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全面落实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师生法治意识、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学生违法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
(六)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等内部管理,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溺水、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七)密切部门、村组、村民与学校的关系,及时化解涉校矛盾,稳妥处理涉校纠纷。
四、职责分工
综治办:负责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安监办:履行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涉校、涉教安全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及时整治各类隐患,构建平安和谐学校环境。
派出所: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督促学校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校园暴力事件;加强学校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监督;加强涉校交通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肃整治违规超载学生、幼儿行为,规范涉校交通秩序;排查完善校园门口交通设施和标线标志标识;加强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交通秩序维护,重点加强苍岭中学周末放学时段的监管,严防重大涉校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监管,规范涉校消防安全设计验收,开学期间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消防设备设施、抓好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严防学校、幼儿园火灾事故发生。
市场监管所:严格执行学校周边商店、电子游戏、网吧等经营场所登记的有关规定,加强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经营,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指导学校抓好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国土资源所:加强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并指导学校抓好校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学校及周边无地质灾害隐患。
供电所: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用电指导,规范公用电线路的安装管理,严禁在校门、校内乱搭乱建电线路,净化学校办学环境。若因故需要停电应提前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提前做好后勤供应应急准备。
文旅广电体服务中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牵头开展网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杜绝中小学周边200米内开设营业性网吧、歌厅、彩票销售点,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学校周边音像市场监督,规范进货渠道,提高正版率。查缴学校周边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活动。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设施安全监管,全面整治建筑安全隐患,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学校周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在学校周边设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加强对学校周边乱搭乱建、乱倾乱倒等行为的管制。
卫生院:开展学校、幼儿园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监测,综合协调监管学校及周边卫生安全。开展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监管,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卫生保健和医务工作,落实学校卫生防疫措施,确保学校及周边卫生防疫及饮用水安全。
水务服务中心:将学校用水纳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尽力解决农村学校饮用水困难问题。加强水厂供水监督管理,确保水质符合规定标准。若水厂因故需要停水,应提前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提前作好饮用水供应应急准备。
司法所:认真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指导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团 委: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抓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相关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电信移动通信部门:发挥行业引导作用,切实推进阳光绿色网络建设;规范线路搭建工作,规范走向,严禁在校门、校内乱拉乱建;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传播邪教、淫秽等有害信息和实施诈骗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落实电信终端监管措施,切断黑网吧的违规通信连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营运行为。
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一岗双责”责任机制、监管机制、考核机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人人有职责、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措施,抓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学生安全及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校舍设备设施、大型活动、交通、消防、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学生及住校生安全管理,强化地质隐患和楼道监管,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妥善处置学生意外伤害等各类突发事件,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务、政务公开,以良好的政风、校风、教风、学风营造和谐的师生、干群、党群、校地关系。
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工作组,抓好各村完小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每年集中开展2次,春季在4月至5月开展,秋季在9月至10月开展,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自检自查。由中小学校对学校及周边环境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将排查情况报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检查。由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防范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二是检查学校“三防”建设;三是对重点部位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四是对校园各类建筑物、在建工程、实验室、用电线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消防器材、体育活动器材、蓄水池、围墙、大门、护栏、楼梯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消除存在安全隐患;五是检查是否对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爆炸物进行清收;六是检查学校门卫的履职情况;七是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八是检查传染病防控工作;九是对电信网络诈骗是否开展宣传进行检查;十是对是否开展安全教育进行检查;十一是对危化药品管理进行检查,十二是对校园周边的治安、交通、流动和无证摊点、“三无食品”,有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十三是对校园及周边疑似精神病和有心理障碍的人员进行排查;十四是检查校园及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潮水隐患点、空气污染等安全隐患。
(三)集中整治。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自检自查和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督促各职能部门、各学校抓好整改。并针对一些重点、难点和相对突出的问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集中攻坚,采取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研究解决。
(四)总结验收。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整治和巩固并进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确定有关部门的职责,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巩固治理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平安建设和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国土资源所、供电所、安监办、团委、水务服务中心、镇文旅广电体服务中心、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卫生院、电信所、 移动公司苍岭营业部、中小学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苍岭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全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其目的是消除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因此,各村委会、镇级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组织精干力量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动协作。镇级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担负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稳定的责任,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和镇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为学校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正确处理集中治理与日常管理的关系,做到重点治理与日常管理两不误,既要确保集中治理效果,又要抓好长效管理,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从根本上推动全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