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
苍岭镇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镇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议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4件,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切实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认真研究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各级政府及承办单位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是政府汇聚众智、回应民生关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全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办理工作目标、办理责任、办理形式和办理时间安排,办理工作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做到三个100%。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做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与汇聚全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苍岭镇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机统一,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高效有序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
二、推进作风转变,狠抓工作落实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对每一件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的问题都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按照具体内容、紧急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力量,尽快办理回复。各承办单位应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采取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承办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走访、面商建议主要提出人,坚持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现有条件和政策规定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应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各种原因确实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向代表实事求是讲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办理件,在办复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必须加强沟通协调,统一答复意见,防止同一问题出现不同答复甚至相互矛盾的答复。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对承办主体确有争议的议案、建议,须在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不得自行转交或搁置,调整期限过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三、规范工作程序,注重办理质量
给代表的答复,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范要求,统一使用黑体便函书面材料答复。答复函类别分为三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注为“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注为“B”;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以及留作参考的,标注为“C”,三类标记分别用四号黑体字在文件右上角标注。复函由承办单位直接送达代表,并书面抄送党政办公室。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由主办单位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后再做出答复。
四、加大督查力度,按期答复办理
镇人大主席团及镇纪委将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突出抓好重点督办事项的推进落实,确保各承办单位按照时限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办理任务。凡是有条件或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或纳入年度计划安排落实;需要长期关注和逐年落实的,要实行滚动办理,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回头看”;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向人大代表和提案者解释清楚,条件成熟时要及时予以解决。
各承办单位对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办理答复完毕。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如发生职务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负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苍岭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分解表
2.苍岭镇十一届人大五次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反馈意见表
3.关于苍岭镇十一届人大五次会代表第XX号议案或建议的答复
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