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info/19485/492148.htm)。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楚雄市苍岭镇饱满街5号,电话:0878-3880033,传真:0878-3880001,邮编:675004)。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苍岭镇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调整充实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各办公室、中心(所),各村委会积极配合,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根据《苍岭镇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制度,由党委副书记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苍岭镇配齐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召开推进会议4场次、办公室工作会议5场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与公开效果,切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指导,完成政务公开目标任务。
(二)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公开载体建设,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开设重点领域栏目6个。2020年,全镇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7条。三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四是细化政策文件解读主体、范围、流程、内容、形式、保障措施及考核管理等要求,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和重点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三)及时回应,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政府信息,提升工作效能,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是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舆情研判、源头管控,积极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二是根据《楚雄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流程、受理单位职责、答复要求等各要素详细明确,不断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2020年,苍岭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三是按照《楚雄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制度”要求,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工作。2020年,苍岭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强化培训,政务公开能力不断提升
苍岭镇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使成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员的业务能力。2020年组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培训2场次,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新闻及信息写作技能等方面。
(五)加强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苍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信息化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四)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在下阶段工作中,苍岭镇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苍岭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积极组织信息化管理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按照《苍岭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苍岭镇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务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推进苍岭镇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苍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