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条件: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过综合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二、风险消除程序:按照农户申请、监测对象帮扶情况认定、村民小组评议、村“两委”会议商议、村级公示、乡镇会议复审上报的程序开展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工作。
由村级统一组织开展监测对象帮扶成效评议工作。对评议后达到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按“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参照监测对象识别方法步骤,经市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后,子午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