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站(所),队,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各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利剑护蕾·清源”“平安楚雄”建设相关要求,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积极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构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组 长:孔 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吴 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子午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永华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苏能生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明花 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谢应虎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 勇 子午司法所所长
李霄燃 子午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慧萍 子午卫生院院长
龚自华 子午中学、云龙中学校长
赵爱琼 子午镇中心小学校长
彭晓琼 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苏能生兼任。整治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可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抽调1-2名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待整治工作结束后,协调机制自行撤销,不再另行文。
二、 整治时间:2025年11月1日-20日
三、整治方式:综合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谈话问询、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意见建议收集等方式开展。
四、综合检查、整治内容
(一)校园内部安全情况。“三防”4个100%达标、校园食品安全、防欺凌、心理健康等情况。
(二)学校周边的商户合法合规经营情况。内容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管制刀具、危险玩具(泡大珠、萝卜刀、烟卡、鼻吸能量棒、圆珠笔刀、牙签弹弓、化学套装玩具等)、非法出版物(渗透暴力、血腥、惊悚、黄色、性扭曲内容等)、食品卫生;书店、诊所、酒店、食品经营店、零售批发场所等进行检查,清理校园门口的无证照流动摊点;
(三)校园周边交通状况。交通秩序、交通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占道经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车、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四)学校与周边矛盾。学校与周边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利益纠葛等各类型矛盾;
(五)学校与周边地理环境。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空气污染点、噪音源等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涉及部门要积极配合,合理分工,协调统筹好工作,按时完成检查整治任务,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填报《子午镇校园周边存在问题登记表》,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检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附件纸质版(附电子版)报镇社会事务办。
子午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