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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0-/2024-0730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7-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子午镇 生成日期: 2024-07-18
称: 子午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红十字会子午镇红十字分会的通知
号: 子政通〔2024〕19号

子午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红十字会子午镇红十字分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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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8)《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楚雄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7号)中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推动镇、村有条件的村小组设立红十字会服务站”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市红十字会子午镇分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会 长:刘先唯 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会长:石 坚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会 长:苏能生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理 事:刘慧萍 子午卫生院院长

董 凯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赵爱琼 子午镇中心小学校长

李双花 镇工会副主席

杨先美 镇团委副书记

黄馨莹 镇妇联副主席

彭晓琼 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苏能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慧萍兼任。

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红十字会章程》组织开展本镇的各项红十字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2.依法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根据上级要求发动社会各界进行捐赠,对灾民、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

3.政策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参与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进行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的宣传、联络工作。

4.发展会员。吸收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热爱红十字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人员加入红十字会,不断壮大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子午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