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9-/2022-0817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8-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关于东华镇暂停2022年8月11日“赶集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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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华镇暂停2022年8月11日“赶集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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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父老乡亲:

因近期临近省份出现疫情,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东华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就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暂停街天赶集。暂停2022年8月11日的东华镇集镇街天赶集。

二、非必要不出行。鉴于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请广大群众如非必要,不要出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出省的,出发前、返楚前主动报告所在村委会和疫情防控部门;外出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离开楚雄市辖区的,要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报备手续。

三、加强个人防护。广大群众必须增强防护意识,要加强锻炼,规律作息,室内常通风,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和家庭清洁卫生;出门应全程科学规范戴好口罩;要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保持1米社交距离。

四、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有效的措施,尤其在防重症上有明显效果。请12岁以上还未接种第1剂和接种第1剂新冠疫苗间隔已满21天的群众,尽快前往东华卫生院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履行防控义务。如果您是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入楚返楚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委会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您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零售药店购买(含网络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

六、严控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如确需举办的,要主动向村委会报告,人数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要制定严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并报村委会备案同意后,方可举办。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

                                                   

                       东华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