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9-/2022-1108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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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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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开启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6.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0万元,招商引资5.49亿,固定资产投资6亿,工业企业达规1户、新培育市场主体150户,净增90户。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四个不摘”的要求,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帮扶机制,实施动态监测和救助措施;持续抓好扶贫产业,形成全覆盖产业帮扶机制,把扶贫产业培育成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持续广泛开展“三项”群众教育活动,把脱贫攻坚的成果总结好、经验提炼好、力量凝聚好;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谋划好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尽快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之基。统筹抓好投资275.44万元的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新柳工读学校建设和投资50万元的敬老院扩建二期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大力度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和五小水利、农电网改造项目,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抗震改造,改善农村发展基础。全力推动东华“6家人”建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乡村振兴闯出一条东华新路。持续抓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争取国家好粮油和土地整治提质增效项目实施,确保粮食安全。

(三)树牢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巩固好人居环境三年整治成果的同时,持续推进河长制、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整治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将从保护群众健康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密切配合,把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心民利工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全力推进集贸市场、集镇背街小巷、集镇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各项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全力以赴实现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功。

(四)全力抓好项目申报,增强发展后劲。随着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镇财政只能确保正常运转,要将设想变为现实,还得依靠项目的支撑,为此,我们要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理念,全力做好项目申报的实施。要准确把握今年国家和省州市资金安排导向,积极主动对标全年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瞄准全年目标任务“靶心”,出重拳抓落实。要把项目入库和项目申报作为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的常态,聚焦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围绕省州市重大战略布局,充分挖掘资金争取潜力,认真谋划、筛选、编制项目,及时将绩效优良、准备充分、符合政策的项目纳入上级项目库,再分批分类组织项目申报。加强对已上报项目的跟踪落实,不断完善重点项目详细信息,全面掌握项目入库、申报和建设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协调服务机制,通过积极与省州市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申报和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促使项目资金尽快落实到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采取时间倒逼、任务倒逼的方式,制定进度责任清单,认真执行一月一研判、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确保资金争取工作不折不扣推进并全力以赴实现“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五)营造好的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巩固“放管服”改革和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成果,提升村级为民服务站和镇级为民服务大厅的服务功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持续推进“民事代办制”,变“百姓事”为“大家事”、“群众跑”为“干部跑”,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施项目建设护航工程,进一步整合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多方力量,及时化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矛盾、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做到预知预防、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加大依法严厉打击妨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对强行阻挠施工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从快从严查处。全力推进东华镇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厘清乡镇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等事项,优化进驻为民服务窗口,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通过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开展节会招商,充分利用“火把节” “东华乡村美食节”“枇杷品鉴会”“10.17”扶贫日农特产品展销会、昆交会等活动,通过高质量创意策划,形成招商引资活动与节庆活动的全面互动延伸,将节庆招商阵地前移到招商目标区域,逐步形成多区域联办的节庆招商,搞好宣传推介,拓宽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新空间。

(六)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效益、抓安全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输入和反弹。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核酸检测,稳妥有序开展疫苗接种。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做到“六个立即、一个及时”。做好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吸毒人员等特殊人员管理服务。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婚姻家庭、家风家教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文明观,加大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强化妇女权益保护,建立家庭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加强医患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认真落实命案防控各项措施,畅通刑事案件伤者救治绿色通道。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筛查诊疗救治,协助做好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确保“民转刑”“刑转命”发案同比下降。

同时,还将持续做好安全保密、广播电视、防震、气象、移民后扶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扎实做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的高度抓政府工作,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善于洞察经济活动的政治后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工作方方面面。加强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带头尊法守法用法,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决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高质量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作风建设。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实干兴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和“四万三进”活动。说了就要做,做就要做好,坚决杜绝光喊口号、不见落实。加强廉政建设。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持续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东华镇财政所。行政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事业单位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行政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4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9.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866.16万元对比,减少1116.93万元,减少22.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度财政专项拨款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74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97万元,占总支出的57.53%;项目支出1,592.25万元,占总支出的4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4866.16万元对比,减少1116.93万元,减少22.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度财政专项拨款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6.97万元。与上年2022.68万元对比增加134.29万元,增加6.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2.25万元。与上年2843.48万元对比减少1251.23万元,减少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而减少了项目资金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57万元;教育支出2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99万元;农林水支出824.5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 其他支出1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7%。与上年4754.62万元对比减少1115.38万元,减少23.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继续对公用经费进行压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作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8.92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9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万元;资本性支出5.7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学校机构运作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27.36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3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0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9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1.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9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73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4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等方面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17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国土规划部门机构运转和集镇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2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46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38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8%。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东华镇农业补偿、森林防火、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0.53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9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5.0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1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东华镇严格执行和规范了预算约束。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75万元,下降4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0万元, 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7.28万元, 下降3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7万元, 下降51.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4万元,占46.25%;公务接待费支出13.53万元,占53.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东华镇人民政府为履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上公务活动及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41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比2020年91.82万元对比增加50.6万元,增加50.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2021年度东华镇增加了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机关运行支出。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8.14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1.5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会议费7.00万元,公务接待6.99万元,劳务费15.24万元,委托业务费16.6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部门资产总额15332.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7.62万元,固定资产1554.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31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9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资产总额包括其他资产乡村公路1319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9.79万元,增加原因是填列口径不同,今年按固定资产原值填列,上年按净值埴列。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332.61

587.62

1554.99

1308.17

93.50

153.32

1319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