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9/2026-00042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4-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印发《东华镇人民政府2026年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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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华镇人民政府2026年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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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华镇人民政府2026年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执法队):

《东华镇人民政府2026年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东华镇人民政府2026年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促进“平安东华”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突发公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武装部、应急办、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应急办),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信息情况上报、组织施救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通常由在场的职务最高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镇机关应急队伍、派出所、供水、供电、事发地所属村委会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营救、寻找受伤人员及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饮用水、食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应急办)、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应急办、派出所、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快速理赔,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镇、村、平。企事业单位、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站(所)企业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四、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利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应急队伍保障。各村委会应急队及机关应急队伍人员动态数据库应及时更新,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在接到应急响应时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的赢”,各村在册的应急人员由各村委会负责人组织集结,统一由镇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

(二)经费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镇级管理。救援期间所产生的误工费用及交通车辆费用按照镇政府制定的补贴标准统一兑付(应急人员误工费补助标准:100元/人/天;交通车辆租用费用标准:镇区域范围内按照300元/辆/天;镇区域范围外按400元/辆/天费用补助,应急时间半天的所有费用减半,期间车辆燃油费由镇政府承担,以实际加油票据为准,实报实销,如车辆损坏由车主自行负担),镇政府在应急费用上应优先予以保障。




东华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