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9/2026-00030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3-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印发《东华镇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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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华镇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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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执法队):

《东华镇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东华镇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东华镇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露天禁烧限烧秸秆的通告》等法规制度精神,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提升对整治野外用火和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全面整治大气污染,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强州府”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露天禁烧限烧秸秆的通告》,对大气污染、禁止露天禁烧秸秆、垃圾和野外用火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空气质量、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禁止露天禁烧秸秆和野外用火相关工作,保障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今年的严峻形势,以及各级对防治大气污染、禁止露天禁烧秸秆、垃圾和野外用火等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镇各级干部、辖区所有群众、各市场主体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提升对整治野外用火和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守牢底线。

(二)加强政策宣传

1.深入宣传,切实把整治野外用火和露天焚烧秸秆的要求传达到每家每户每一个人每个市场主体。政策宣传到位是基础,各村委会采取书记主任统筹、村干部包片、村小组干部(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包户的方式,将禁止露天禁烧秸秆、垃圾和一切野外用火的要求传达到每家每户每一个市场主体,做到人人知晓。允许重复传达,不允许遗漏。辖区的有野外施工或生产经营地址在集镇以外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村委会按照企业施工或生产经营地管控原则负责宣传。

2.责任压实是根本。全面压实镇、村、组、户(包括市场主体)、群众禁止露天禁烧秸秆、垃圾和一切野外用火责任,谁辖区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包括挂点领导、工作队的责任,村党总支和村委会的责任,包片责任人的责任);哪个小组出现问题,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小组干部的责任。

(三)加强巡查执法

1.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深入整治野外用火和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乡村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乡村清洁,禁止下列行为:在依法划定的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和生产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由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依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第六项规定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第一次发现违规行为,要求立即改正,批评教育、登记在册;第一次发现拒绝整改或者第二次再发现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属于露天禁烧秸秆、垃圾的,到村委会抄一遍《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露天禁烧限烧秸秆的通告》;属于野外用火或涉及森林草原火情的,到村委会抄三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当事人和村小组长一起抄。

(四)严格队伍管理

1.应急队分组值班:将应急队分成两组,轮流做好值班和坝区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扑灭野外用火。

2.严格督查各应急队员、林业员、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不认真履职或应付了事的一次扣补贴200元,三次以上建议村委会予以辞退。

3.落实约谈机制:各村委会发生三次以上野外用火情况的,由镇政府约谈村委会四职干部,督促其加强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878-3806002;0878-3806026)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2.强化物资保障:提前储备充足的灭火物资,如灭火器具、防护装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加强对“五类人”重点管控:森林草原防灭火中的五类重点人员通常指“痴、呆、傻、聋、哑”人群,确保重点人员有人管、有人盯,防止其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4.科学扑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科学扑救至关重要,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扑救原则,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要把保护扑救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各种手段控制火势蔓延,再逐步消灭火灾。

东华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