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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9-/2024-0801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7-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红十字会东华镇红十字分会的通知
号:

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红十字会东华镇红十字分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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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党委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7号)中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镇、有条件的村(居)民小组设立红十字会服务站”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市红十字会东华镇红十字分会,成员如下:

会 长:刘文明 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会长:鲁海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副 会 长:段金龙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理 事:董宇昆 东华卫生院院长

周永新 东华中心小学校长

李存旺 新街中学校长

王正国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赵洢若 镇共青团副书记、残联副理事长

李琼玉 镇工会副主席

马晓青 镇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华卫生院,由董宇昆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红十字会章程》组织开展本乡的各项红十字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2.依法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根据上级要求发动社会各界进行捐赠,对灾民、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

3.政策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参与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进行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的宣传、联络工作。

4.发展会员。吸收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热爱红十字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人员加入红十字会,不断壮大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

                                                             东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