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楚雄市彝海街道2025年龙川江流域(青龙河等)水环境质量提升整改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市人民政府彝海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3日
(公开发布)
楚雄市彝海街道2025年龙川江流域(青龙河等)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水污染不仅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根据《楚雄市2025年龙川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整改工作方案》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要求,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控工作,巩固拓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提升彝海街道辖区内水环境质量,实现青龙河等流域水清岸绿,促进龙川江母亲河水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健康为目标,遵循“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系统修复”的原则,建立健全水环境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河流、水库水质明显改善,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环境的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一是配合市级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对未办理环保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善、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予以关停取缔。二是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监测和执法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三是引导工业企业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的节水和废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产生量。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为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夯实基础。
责任领导:王跃礼
牵头单位: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街道基础建设服务中心、彝海社区、青龙社区、富民社区、万家坝社区、栗子园社区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加强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二是引导畜禽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依法予以拆除,对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整治,要求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实现粪便污水达标排放,防止养殖废弃物直排。三是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内禁止新建规模化养猪场和养殖小区,实现资源化合理利用,减少农业污染源。四是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包装物回收处理,减少对农田、河流等水域污染。五是加大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生态沟渠等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农田灌溉尾水收集和循环利用水平。
责任领导:李忠明
牵头单位:街道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加强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合理规划建设,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因地制宜配套完善处理设施设备,实现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污水的有效收集和输送,提高污水处理率。二是持续加强生活污水排放管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河流。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要求居民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对尚未建成污水管网的地区,设置污水收集池或临时排污管道,将生活污水收集后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是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持续整治排水管网错接、漏接问题,同时及时整改城市、城郊污水管网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确保雨污水管网和各截污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沈立昌
牵头单位:街道基础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加强生活垃圾处理。一是按照“村收集、街道转运、市处理”的模式,健全完善和管理维护好垃圾收集池(点)、转运站等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提高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科学合理进行垃圾分类,做好可回收垃圾处置。三是要建立健全垃圾定期清运处理制度机制,强化人员、车辆等调度保障,及时做好垃圾清运,严禁垃圾堆积影响环境。
责任领导:沈立昌
牵头单位:街道基础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五)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是在青龙河、灵秀小河等河流上游及周边地区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禁止放牧等措施,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水体水质。二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对青龙河、灵秀小河等河道的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严肃查处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挖沙采砂、倾倒垃圾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河道进行清理保洁,清除河道内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等,保持河道整洁畅通、水面岸线清洁。
责任领导:李忠明
牵头单位:街道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办公室和中心、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专班,全面做好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开展。同时,压实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密切配合的格局,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巡查,对发现的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水生态保护等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同时要加强重点突出问题的日常巡查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二)强化资金投入。街道各办(中心、所)要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住建、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项目建设,吸引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资水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全面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注重宣传引导。街道各办(中心、所)和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水环境污染的危害和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水环境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抓好督促落实。建立健全水环境污染整改工作督检机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街道相关办公室、中心和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市级反馈交办工作落实,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