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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8-/2023-0228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瓜街道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瓜镇2023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东政通〔2023〕4号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瓜镇2023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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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办公室、服务中心(所):

根据楚雄市河长办关于开展清河行动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东瓜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东瓜镇2023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瓜镇2023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楚雄市河长办关于开展清河行动通知的有关要求,确实将东瓜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从第一阶段“见河长”转向第二阶段“见行动”,同时全力推进龙川江东瓜段“十年禁捕”工作及全镇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经东瓜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现结合东瓜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和“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以全面落实河长职责为目标,利用冬春修和河库渠枯水季节有利时机,推进清理、整治河库渠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直接危害污染河库渠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开启东瓜镇2023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促进镇村两级河库长提高责任意识,推进全镇河库渠基本面貌得到初步改善。确保全镇河库渠设施正常运行,消除行洪隐患,保障防洪安全。坚决遏制河道违法案件的频发势头,保障河道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行动内容

(一)组织各村(社区)对各自辖区内的河库渠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清理河道垃圾、杂草,严格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生活污水,禁止乱倒乱排、减少污染。

(二)对河道非法采砂、取土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整顿河道采砂程序,规范采砂管理,镇属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推进恢复整治。

(三)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河库渠管理和保护内违法建筑及非法种植作物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清除河道两岸非法种植物,推进恢复河道原貌,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和防洪安全。

(四)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及污水排放情况,坚决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严厉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五)对未经批准的网箱养鱼进行取缔,对已取得许可的网箱养鱼进行核查和加强管理,确保不对河流水体造成污染,要依法打击在河库渠内电、炸、毒、钓鱼等违法活动。

三、行动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四、行动要求

(一)请各责任领导组织人员于每月10日前完成清河任务,并由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待活动结束10日内,将此次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进行总结,报镇河长办。

(二)镇宣传办负责做好相关信息的收取和宣传。

(三)镇督查室做好各相关村(社区)此次清河行动工作的督查。

五、行动范围

东瓜镇境内3件小(一)型水库、20件小(二)型水库、龙川江(东瓜段)、邓官小河、紫溪小河、河前小河、寨子小河和大力歪河。

六、行动计划

(一)组建领导机构

结合东瓜镇实际情况成立以总河长为主要责任人的东瓜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华 镇党委书记

            董   劭 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发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杨 卓 镇党委副书记

               朱加鸿 镇纪委书记

               周新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武装部部长

               陈晓红 镇宣传委员

               马   哲 镇组织委员

               李丽萍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加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跃礼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星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东瓜派出所所长

 成  员:何   涛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何   斌 镇综治办公室主任

             王宗才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宋绍许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盛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麦以荣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麦   彬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任艳虹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何永华 镇财政所所长

             王  耀 东瓜市场监管所所长

(二)做好宣传动员

2023年1月中旬召集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及镇属有关部门召开宣传动员大会,明确各村(社区)任务目标,各村(社区)根据各自辖区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三)具体措施步骤

1.2023年1月,由镇党委书记王建华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青山嘴水库至老永兴桥段河道,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2.2023年2月,由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董劭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老永兴桥至东盛桥段河道,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3.2023年3月,由镇党委副书记杨卓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桃园大桥至二污厂方向K0+200m段,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4.2023年4月,由镇纪委书记朱加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桃园大桥至二污厂方向K200+400m段,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5.2023年5月,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发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青山嘴水库至老永兴桥段河道,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6.2023年6月,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跃礼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老永兴桥至东盛桥段河道,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7.2023年7月,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加喜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桃园大桥至二污厂方向K0+200m段,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8.2023年8月,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朱星海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桃园大桥至二污厂方向K200+400m段,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9.2023年9月,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武装部长周新星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青山嘴水库至老永兴桥段河道,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10.2023年10月,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丽萍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永兴桥至东盛桥段河道,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11.2023年11月,由镇宣传委员陈晓红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桃园大桥至二污厂方向K0+200m段,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12.2023年12月,由镇组织委员马哲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人员不少于50人);地点:龙川江桃园大桥至二污厂方向K200+400m段,其他河道水库由各有关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七、行动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河(库)长制各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2023年河(库)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镇宣传办要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水法规,适时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成效、典型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大督查力度。镇河长办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强化工作保障。要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要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抽调工作力量,集中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派出所要为“清河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库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挠“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抓好长效管理。各级河(库)长、各村(社区)和责任部门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河库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清河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河流水库,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