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楚雄市东瓜街道 >> 街道办事处文件 >> 正文
号: cxs038-/2023-0105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2-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瓜街道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瓜镇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火情火灾处置方案的通知
号: 东政通〔2022〕44号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瓜镇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火情火灾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
字体:[    ]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服务中心(所):

《东瓜镇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火情火灾处置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瓜镇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火情火灾处置方案

为建立东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火情火灾处置应急机制,确保在处置森林草原防灭火火情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草原防灭火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达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为东瓜镇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东瓜镇认真总结回顾历年火情经验,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严肃认真、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政治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乐观情绪,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检视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东瓜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方针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以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为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的原则: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村(社区)书记、主任要在一线靠前指挥,强化统一指挥,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时侦察火场情况,收集火场信息、掌握气象状况、地形地貌、植被类型、可燃物载量等因素后,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制订科学的扑救方案,抓住关键环节,科学研判,明确主攻方向,合理布兵。要坚持扑火专业队扑打火头、攻险段,非专业扑救力量梯次跟进清余火、除烟点,做到打火头、扑明火、清余火、除烟点、守火场环环相扣,坚决防范在扑救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发生火情要快速反应,当事人和就近人员要积极抢先扑打,并及时向村(社区)及东瓜镇人民政府报告,接报后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并亲临现场,积极组织扑打,使大火及早得到扑灭,采取科学扑救方案,快速控制火势蔓延,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工作责任压实到位、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要以林长制为抓手,发挥林长制作用,强化“林长制”督查考核,压实压紧各乡镇党委、政府一体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领导责任;乡镇、村(社区)、村小组要继续落实好乡镇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领导包村小组、村小组干部包农户、巡山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做到山山有人管、路口有卡点、责任全覆盖、党政同责任、部门齐联动。

三、工作要求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由镇专业扑火队、镇应急分队、村(社区)民兵应急分队、村(居)民小组义务扑火队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中小学生和妇女儿童参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村(社区)分别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指挥组,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  东瓜镇党委书记

                       东瓜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东瓜镇分管林业副镇长

专职副指挥长:东瓜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务办、镇武装部、镇综治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东瓜司法所、东瓜派出所、东瓜卫生院、龙江中学、东瓜中心小学、电信所。

(一)前线指挥组

组长:王建华、董劭;副组长:李发旺、周新星;成员:麦以荣、火情发生所在村(社区)的书记、主任。

职责:接警后,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察看火灾情况,听取事发地村、组先期处置情况报告,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对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行动进行现场指挥。

(二)快速扑救组

组长:李发旺;副组长:麦以荣、张全、许兵;成员:镇森林扑火专业队、镇应急分队、火情发生地村(社区)扑火应急分队、村(居)民小组义务扑火队。快速扑救组共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火情发生地村(社区)扑火应急分队及村(居)民小组义务扑火队;第二梯队:镇森林扑火专业队和镇应急分队;第三梯队:市森林扑火专业队。

职责:按照全国林业和草原系统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手册开展对镇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和护林员进行安全扑火培训,掌握新技能、增强队伍整体素质,熟练掌握常用灭火机具使用操作,森林草原常用灭火战术,掌握火场危险因素、火场紧急避险、个人防护常用方法,确保扑火人员自身安全。扑火队员每5-7人组成一小组,根据地形地势及火情、植被等因素,顺风从火场侧面进入火线扑打,直到大火扑灭。没有明显余火后,还要安排火情发生地村(社区)专人坚守火场24小时,保证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时方可撤离看守人员。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丽萍;成员:王耀、何永华、许兵、周莉莉、张粉萍、邓金华、郑在芬、董桂琼、张翔。

职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负责运输车辆调配和生活(包括用水)的物质保障,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何涛;成员:罗再兴、王彦力。

职责:确保扑火现场的通信畅通,随时保持与镇指挥部、毗邻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队指挥员及所在村(社区)的相互联系,负责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值班通信、灾情统计、上情下达等联络工作。

(五)医疗组

组长:李丽萍;成员:张晓宇、张廷荣、李天从。

职责:负责对扑火工作中受伤人员的及时治疗,负责因灾造成疫情的监测监控,做好防疫工作。

(六)宣传组

组长:杨卓;成员:任艳虹、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职责:向全镇人民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禁止野外用火及扑救火灾等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利用典型案例的查处结果教育群众,把握正确导向。

(七)案件侦破组

组长:朱星海;成员:张全、许兵、派出所干警。

职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肇事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五、扑火物质配备

(一)1台高压水泵、18台风力灭火机、8台动力喷水灭火机、225把二号工具、18只灭火水袋、6只桶式灭火机、9把油锯、70只5公斤水桶、灭火弹25箱,电动水枪8个、组合工具8套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保管。

(二)每个村(社区)10把砍刀、30把二号工具,由各村(社区)自备及保管。

(三)可调动应急车2辆,如遇紧急情况,临时抽调其它单位车辆应急。

六、火情响应机制和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

(一)镇辖区内森林火情实行归口上报,所有火情都必须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查上报,严禁跨级跨部门上报。

(二)村(社区)防火指挥组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同时立即分成两个组,一组迅速赶赴火场调查火情,并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动态;另一组尽快组织义务扑火队奔赴火场开展扑火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向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指挥长要迅速派专职指挥长带上相应的指挥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要结合现场反回的报告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扑火方案,明确相关人员职责,迅速赶赴火场,科学组织扑救,杜绝人员伤亡。

七、森林火情扑救要求

(一)在扑火过程中,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村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及时疏散、撤离受威胁人员。

(二)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科学扑救,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三)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各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四)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镇扑火队、火情发生地村(社区)扑火应急分队及村民小组扑火先锋队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同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

(五)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善后处理及灾后处置。

八、火场清守

在进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同时,前行指挥部要留足力量或扑救预备队,指定专人带队进行火场清守,清守工作与扑火工作同时进行。当扑火队伍向前移动时,必须留下人员清理余火,扑火队将明火扑灭后,扑火人员不能马上撤离火场,应对自己任务段10—15米宽范围内的余火进行一次彻底清除,严防死灰复燃。余火清理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将火场看守责任交给火情发生村(社区)书记、主任,并签订火场移交单。村(社区)必须指定专人带队负责看守火场,火场看守负责人要报东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明确监守负责人、监守时间。白天每200—300米火线安排一名看守人,一般荒山及幼林地起火监守24小时;中龄林、成熟林林地起火监守48小时以上,在确无复燃条件下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