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楚雄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庄甸社区汪家屯居民小组、蔡家冲居民小组、元寿桥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场地平整项目、基础统建和室外基础设施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审计中发现了五个问题,在收到审计报告后,东瓜镇党委、东瓜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由一名党委委员(副镇长)任组长及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项目整改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15时在庄甸社区会议室由杨国文副镇长组织庄甸社区三委、居民小组干部、施工方召开专题整改会议,会议明确了。
1.蔡家冲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室外基础设施工程和庄甸社区元寿桥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价款审20006438.75元,审计中发现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子目套用错误,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综合单价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款10405155.51元,其中:蔡家冲居民小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附属工程487723.64元,元寿桥居民小组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2791.87元。
2.审计中发现蔡家冲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160380.00元,确属多付楚雄永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东瓜镇人民政府督促庄甸社区责令该公司退还此款,另外两笔款项由于完成工程量后未付清工程款,在结算工程款时按审计结果来付款。
3.汪家屯居民小组安置小区送审工程结算价款31446628.36元,因工程量计算错误,错套定额,导致多计工程价款802144.46元,其中:汪家屯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115261.71元,汪家屯居民小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附属工程178118.50元,汪家屯居民小组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8764.25元。汪家屯安置小区多计工程款802144.46元,情况属实,东瓜镇人民政府监督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款,在付施工方尾款时纠正。
4.根据审计中发现东瓜镇庄甸社区蔡家冲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未按政府审批程序报批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就建,东瓜镇人民政府会加强建设工程的管理,一定会按建设工程报批程序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
5.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东瓜镇庄甸社区蔡家冲、元寿桥、汪家屯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基础统建项目和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在审计中发现此问题情况属实,项目是在2015年7月开始实施,当时由于甲、乙双方都不清楚安置小区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而2021年该项目工程送市审计局审计发现提出整改,东瓜镇人民政府带着此问题到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整改,而得到答复是现在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国家明文规定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6.建设项目的立卷归档业务,东瓜镇人民政府已经责令庄甸社区督促施工方到相关部门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且到开发区建设部做项目工程验收备案。
7.审计中发现的未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东瓜镇人民政府今后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认真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要求施工方及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