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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8-/2022-0519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瓜街道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庄甸社区汪家屯居民小组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号: 东政报〔2022〕5号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庄甸社区汪家屯居民小组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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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投报〔2021〕31号),东瓜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进行处理整改。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多计工程价款802144.46元,在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价款31 446 628.36元中,因工程量计算错误,错套定额,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综合单价及人工费调整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802144.46元,其中:场地平整项目115261.71元,基础统一建工程508764.25元,室外基础设施工程178118.50元,情况属实。多计工程款项由于完成工程验收后未付清工程款,东瓜镇人民政府责令庄甸社区监督汪家屯居民小组按审计结果来支付在结算工程款时工程尾款。

二、根据审计中发现东瓜镇庄甸社区汪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和基础统建项目未按政府审批程序报批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就建,这一情况属实,东瓜镇人民政府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

三、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计中发现东瓜镇庄甸社区汪家屯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基础统建项目和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环境评价手续情况属实,此项目开工是2015年7月开始,当时由于甲、乙双方都不清楚要办理安置小区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而到2021年该项目工程送市审计局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存在,提出对问题进行整改,东瓜镇人民政府报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而他们的答复是现在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国家明文规定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四、审计中发现此项目未办理验收后立卷、归档备案;东瓜镇人民政府已经责令庄甸社区督促施工方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且到开发区建设部做了验收备案。

五、审计中发现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属实,东瓜镇人民政府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认真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