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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8-/2022-0519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瓜街道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庄甸社区蔡家冲居民小组、元寿桥居民小组审计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号: 东政报〔2022〕4号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庄甸社区蔡家冲居民小组、元寿桥居民小组审计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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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投报〔2021〕47号),东瓜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并安排专人处理整改。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蔡家冲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室外基础设施工程和庄甸社区元寿桥棚户区基础统一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价款20006438.75元,审计中发现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子目套用错误,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综合单价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款10405155.51元,其中:蔡家冲居民小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附属工程487723.64元,元寿桥居民小组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2791.87元。审计过程中发现多计工程款存在的问题,东瓜镇人民政府责令庄甸社区监督在支付工程尾款时按审计结果来支付工程款。

二、蔡家冲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审计中发现多支付160380.00元,此笔款项确属蔡家冲居民小组多支付给楚雄永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东瓜镇人民政府已经责令庄甸社区按审计整改要求追退还多支付款项。

三、根据审计中发现东瓜镇庄甸社区蔡家冲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室外基础设施工程和庄甸社区元寿桥居民小组棚户区基础设施统一建设项目未按政府审批程序报批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就建情况,东瓜镇人民政府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统一管理,严禁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

四、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计中发现东瓜镇庄甸社区蔡家冲居民小组、元寿桥居民小组棚户区场地平整项目、基础统一建设项目和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评价手续情况属实;此项目是在2015年7月开始实施,当时由于甲、乙双方都不清楚要办理安置小区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而到2021年该项目工程送市审计局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此问题,提出对此问题进行整改,东瓜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带着问题到相关部门申请整改,而他们的答复是现在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国家明文规定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五、审计中发现项目未办理工程验收资料立卷归档业务,东瓜镇人民政府已经责令庄甸社区督促施工方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且到开发区建设部做好验收备案。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