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7-/2023-0329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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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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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鹿城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乡村振兴办、城乡综合治理办。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水务服务中心

4、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6、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砥砺奋进,苦干实干,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乡村振兴实现“好开局”。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全面贯彻落实“一平台三机制”,扎实做好困难群众产业、教育、医疗、就业等帮扶工作。投资610万元完成大冲坝、小海子、新井坝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70余万元完成抗旱项目7件,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22户,投资200万元实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统筹资金100余万元打造大东十三湾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建设草莓基地大棚25亩,建成农产品交易市场1200平方米,建设污水氧化塘40亩,种植滇红花及油菜300亩;打造吉乐村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全面开展9个小组村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亮化,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养殖乌鸡5000多只,种植贡菜100亩、滇红花及油菜400亩;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小组17个,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重点项目步入“快车道”。紧紧围绕城市建设,抽调镇、社区、小组干部280余人,成立18个项目指挥部(工作组),会同市征地拆迁安置总指挥部征收各类土地355.58亩,拆除房屋129户554人,为城市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安置工作稳步推进,鲍家、杨家山等9个宗地安置小区建设有序开展,杨乐屯新型安置试点项目建设完工,倪家嘴、迤干、外干、黄土坡等22个小组新型楼房安置工作扎实开展,实现回迁安置1293户4618人,发放慰问金、过渡安置费1180户2566.92万元。完成三家塘片区提升改造项目,推进东兴路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和邱家巷等“鹿城记忆”特色街区建设,实施福塔社区、彝海社区等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全镇2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

人居环境形成“常效管”。创文创卫巩固提升常态化推进,投资1.8亿元改造老旧小区129个,惠及群众6055户2万余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聘请文明管理员495人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对336个公共卫生间进行保洁维护,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全面落实市场管理机制和清洁消毒措施,开展健康教育45场1万余人次,组织志愿者2万余人开展环境卫生清扫2600余次,整改存在问题299个。农村、农贸(专业)市场、安置小区及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商住小区及老旧小区“三无小区”人居环境提升“五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

民生实事打出“组合拳”。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医疗救助、低保等民生资金2132.68万元,兑付惠农补助资金236万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期535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35人,做好20338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成12338人符合被征地人员身份及保障对象认定兑付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投资152万元完成香树山公益性公墓进场道路硬化。投资110多万元提升修缮富民烈士陵园,建成老年幸福食堂4个,编撰出版《鹿城镇志》,圆满完成村(社区)换届工作。教育改革稳步推进,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持续巩固,组织开展文体活动100余场次,开展文明实践活动200余场次、志愿服务活动1948场次。

社会治理打造“新引擎”。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健全治保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调处矛盾纠纷618起,办理答复信访案件485件,办理信访积案5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命案防控、反邪教、禁毒等工作,稳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及“智慧安防”工程,全镇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工作,全年未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1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4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79.7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53.7万元,其他收入15.6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4427.11万元增加252.68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加大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保障;其他收入较上年0万元增加169.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79.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79.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7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4427.11万元增加252.68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加大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保障。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49.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7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00万元,与上年4427.11万元对比,减少2145.11万元,下降48.45%,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397.78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2397.78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将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以及市财政加大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保障。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79.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构运行经费;

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1771.4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党政办在职职工工资及行政单位机构运行经费;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1.7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办机构运行经费;

2070109群众文化:36.4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职工工资以及机构运行经费;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05.65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职工工资以及机构运行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发放;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10.8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发放;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8.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9.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

2120101行政运行:45.59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站职工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2130104事业运行:269.79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中心职工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2130204事业机构:83.88万元,主要用于林草中心职工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2130310水土保持:48.32万元,主要用于水务中新职工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2130501行政运行:33.3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办职工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252.9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委会村社区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51.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35万元,较上年23.55万元相比,减少2.20万元,下降9.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90万元,较上年6.00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1.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468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45万元,较上年17.55万元减少2.10万元,下降11.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5万元,较上年17.55万元减少2.10万元,下降11.9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4.3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830.12万元,30204手续费:0.30万元,30205水费:0.50万元,30206电费:0.50万元,30207邮电费:3.0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33.40万元,30211差旅费:1.00万元,30215会议费:6.00万元,30216培训费:4.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90万元,30226劳务费:19.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9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1.53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万元。

与上年1079.27万元对比,增加25.08万元,增长2.32%。增加主要原因是鹿城镇拆迁安置任务重,市财政加大了对乡镇经费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保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515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4.98万元,固定资产4756.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3973.5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7.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1.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