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鹿城镇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年初预算数 | 上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25 | 25 | 0 | 0%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1 | 11 | 0 | 0.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14 | 14 | 0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4 | 14 | ||
注: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去年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