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鹿城街道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总体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办(中心、所):
根据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楚雄市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通知相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地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鹿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底线,着力提升街道安全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经街道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州市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9大任务36项工作79项挂图作战任务,结合上级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对街道辖区各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推动行业、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促进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水平提高,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三、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对鹿城街道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场所、部位开展全覆盖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以下15个方面:
(一)道路交通领域。围绕“人、车、路、企、环、宣”等关键要素,全面排查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网”(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网约车),农村“四类”重点车辆(微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车辆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隐患,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超限超载超速、酒驾醉驾、非法营运、货车和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车辆生产改装及机动车检验、网约车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企业制度不落实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桥涵两侧、村庄过境段、公路用地和公路建设控制区路域范围是否存在占路经营,在路基范围内种植作物、摆设摊床、堆放物品、设置仓库、牲口棚、厕所以及柴堆、草堆、粪堆(池)、土石堆、垃圾堆等障碍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道路塌陷沉降、积水积涝、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存在灾害的风险路段,翻坠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临水(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水窖、蓄水池)、临崖及新建改扩建道路段无生命防护工程路段。排查整治非公共管理区域交通安全隐患(即光伏、风电、公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开挖的便道通道、农业生产基地场内通道与道路互联互通路段、因公路改道重修而遗留的废弃道路以及具备一定通行条件但无人管护的自然形成道路、土地占补平衡及林区防火等作业通道)。排查整治农村赶集日、节庆时段和中小学生集中上(放)学时段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基础建设服务中心、区域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各社区
(二)建筑施工领域。围绕“五个严禁”“六个不开工”“六个百分百”和建筑工地扬尘严控“十条规矩”等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桥隧工程、高速公路工程、农村道路工程、大型临时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区重点工程等工程项目,重点排查整治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不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施工围挡设置、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安拆、检测、使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基础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社区
(三)燃气领域。全面排查整治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和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城中村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督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整治违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气瓶、调压器、燃气具、可燃气体探测器等问题隐患。排查整治20年以上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等,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人员持证、应急值守、入户安检、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实情况,燃气供应质量,燃气计量设施依法依规检定、维护、更换情况,燃气价格公示情况);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管网日常维护检查、检修情况(燃气管道是否存在带病运行、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情况,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是否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环境(餐饮企业单位是否按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燃气报警器,是否存在使用两种气源或使用醇基燃料情况,检查用气环境是否通风,燃气灶具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连接软管是否存在超过2米的问题,使用管道燃气的管道是否存在锈蚀、泄露问题);燃气具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标准、假冒伪劣的燃气具及配件情况。
责任单位:基础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四)消防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四名一文一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场所,集中排查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关注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等场所以及“多合一”、城中村、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着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锁闭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社区
(五)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旅游包车、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高风险赛事活动等,集中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各类游乐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六)矿山领域。全面排查整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严厉打击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计划施工等行为,认真落实矿山生产安全“八条硬措施”,深入推进煤矿、非煤矿山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地下水的治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强化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发生尾矿库溃坝、垮坝等事故。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企业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涉及社区
(七)危化品领域。重点排查整治“两重点一重大”、“小化工”、精细化工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与生产作业区总图布局不合理、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涉及社区
(八)烟花爆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违法运输、超量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下店上宅”式零售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九)工贸领域。重点排查整治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新能源、煤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平安法治办、各社区
(十)特种设备领域。全面排查整治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电梯、锅炉、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十一)民爆物品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含存储)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危险源(点)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混存混放、超量存储、违规操作,图实不一、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以及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责任单位:东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涉及社区
(十二)水利设施领域。全面排查河流、水库、坝塘、沟渠、水池、水窖等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水库大坝引水渠和压力前池漏水、滑坡、支墩和边坡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责任单位:区域发展服务中心、涉及社区
(十三)商贸领域。全面排查商贸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物流仓库,集中排查整治物品混存混放、防火间距不足、违规住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社区
(十四)食品安全领域。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校园食品安全、散装白酒、米线、食用油、涉校食品、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排查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误饮醇基燃料、饮用自制泡酒、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领域食物中毒风险防控情况。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十五)校园安全领域。全面排查整治校园综合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上下学师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规范安全头盔佩戴情况,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整治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情况,水电气、电动车使用管理情况,“生命通道”“消防通道”整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学校保安配备、门卫管理情况,反恐防暴演练情况。开展学生欺凌防治、防性侵、防诈骗等工作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情况等;校舍安全情况,学校围墙开裂、倾斜、地基下沉等及倒塌避让措施等。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十六)其他行业领域。医疗机构、粮油、自建房、油气管道、电力、农业、林业、环保设施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并有针对性地明确排查整治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涉及行业站(所)、各社区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自查自改。2025年12月15日前,各社区、各办(中心、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闭环管理工作手册》,再梳理再分析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层层发动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集中整治。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2月28 日,各社区、各办(中心、所)要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2025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回头看”,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部门督导检查。 2026年2月28日至3月31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办(中心、所)要从行业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组织有关专家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四)组织抽查检查。街道办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每月开展闭环管理工作制度,采取明查暗访、实地督导相结合方式,不定时加强对各社区、各办(中心、所)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检查,并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各社区、各办(中心、所)要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统筹好整治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闭环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制定本社区、本部门的细化落实方案,精准落实到具体企业(场所、部位)、具体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整治要求。各社区、各办(中心、所)要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加强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重在帮扶企业,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高专项整治质效。
(三)严守整治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要求,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验收销号。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实行“清单化”台账管理。整改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和监管部门联合验收销号,并规范填写《楚雄市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闭环验收单》(附件1),验收双方各存一份备查,实现隐患从“发现—整改—验收—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杜绝虚假整改和问题反弹。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社区、各办(中心、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自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于每月2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附件2、3);3月29日前报送行动工作总结。
楚雄市人民政府鹿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