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楚雄市鹿城街道 >> 街道办事处文件 >> 正文
号: cxs037-/2022-1226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2-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2-12-05
称: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号: 鹿政通〔2022〕71号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字体:[    ]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及楚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精神,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大。各防火责任村(社区)要及早分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把握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这一基本点,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稳定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强化落实

(一)健全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

一是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预案》,专题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二是实行包保责任制,镇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委员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坟头,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和全方位抓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格局,包保领导要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制定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镇、村、组、户要层层逐级签订责任书,同时严格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做到任务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防火氛围

各村(社区)要以“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火灾案例、手机短信、警示标牌、森林草原防灭火五彩旗、公益广告”等“七大”宣传工程为载体,深入到重点林区对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加密进山路口、村(社区)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固定宣传牌的设置,增加临时宣传标语粉刷数量,多渠道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使“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引导广大林农、群众积极主动地支持和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当中,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

(三)加强巡查,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一是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专人和护林员加强辖区内防火巡查,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制度和5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人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自11月30日起,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地埂、烧垃圾、烤桉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二是各村(社区)要设立火源检查点,要对进入林区内的人员进行检查和实名登记,严禁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区。三是落实重点人群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对“憨、聋、痴、哑、精神病人”和林区“坟主”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护责任,签订监护责任书。要加强对老年人、经常醉酒人和学龄前儿童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因特殊人群监管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

(四)强化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镇人民政府组建一支3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及一支7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各村(社区)以民兵和青壮年为骨干组建1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扑火队;各村(居)民小组组建1支不少于5人的义务扑火队。二是规范配备应急扑火物资,各村(社区)要储备不少于3万元的防扑火物资,并安排专人定期对扑火机具进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三是加强培训。着力抓好指挥员、林火管理人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林农防扑火知识和技能培训,打牢“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基础。四是科学处置。在火情处置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快速反应,强化扑火队伍协同作战,实施重兵扑救,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发挥指挥员的核心作用,科学组织安全扑救,严禁“老、幼、残、孕妇”上火场,力争首次扑救取得成功,森林草原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低于1‰,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五)强化值守,严格落实相关制度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信息上报制度。要按照“统一归口、逐级上报、严格把关”的规定,建立快捷的信息报告机制,确保每个卫星热点、每起森林草原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要规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发布机制,避免由于信息混乱、片面、失真,造成工作被动。全镇森林火情报警电话为:3032756、3013228。

(六)依法治火,严惩火情肇事者

为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制化进程,依法惩处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各村(社区)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要在组织当地专业队伍科学、高效、安全处置森林草原火情的同时,安排人员认真排查附近的一切有可能引发火情的因素,为森林公安侦破火案提供准确线索。同时,要认真剖析火灾侦破成功案例,以案释法,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教育,使全镇广大林农和群众认识到野外违规用火的危害,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意识,提高广大林农和群众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每出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村(社区)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15000元的处罚,其中村(社区)处罚10000元、村小组处罚5000元,处罚资金专款用于防火物资的储备。

(七)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元旦、春节、清明节、州庆、五一节”等节假日期间的火源管控,防患于未然。对福塔公园及主要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城镇近山面山等重点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实行火源强制管理,并在主要路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点,严格执行巡山护林制度,保证林区火源得到有效管控。二是各村(社区)要在春节前,对辖区内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情况及整治情况及时上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三是当前临近春节,福塔公园、西山公园等周边村(社区)要进一步安排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福塔、龙江、河前等村(社区)要制定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进入公园路口设置火源检查点,安排专人做好宣传及火源管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重点区域内不发生火情。

(八)强化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安排部署本村(社区)各项防火措施。二是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野外火源管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应急值守等措施的落实,野外用火(烤桉油、炼火土、烧地埂、烧秸秆、烧垃圾)等行火一经发现,要及时处置,对管护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火期内要组织工作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村(社区)的防火经费、组织领导、预案修订、人员配备、物资保障、责任落实、措施制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村(社区)及时整改、跟进到位。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