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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2-081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8-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2-08-17
称: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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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保险防灾减灾功能,切实减轻政府和社会的救济压力,防止因“灾害”返贫,争取实现2023年鹿城镇农业人口意外风险防范全覆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意义

小额人身保险是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有效缓解政府和社会的救济压力,合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有益尝试,是对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和完善,通过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法,积极应对各类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此项工作的推进,实现小额人身保险与城乡居民医保互为补充,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镇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鹿城镇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学权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金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   雄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马立竹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董国勇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聂   晶 镇城乡综合办公室主任

              罗金富 镇综治办公室主任

              董家贵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刘富强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郑光宏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姚永华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中发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   凯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樊   蕾 鹿城镇财政所所长

              王   杰 中国人寿楚雄市公司拓展二部经理

              李   晖 中国人寿楚雄市公司拓展三部经理

              22个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由樊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站(所)人员组成,共同负责全镇小额人身保险推进的日常工作。

三、推广险种

(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1.参保对象:出生28天至65周岁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2.投保方式:以一个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3.保险期限: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4.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60元(1人最多可购买2份)。

5.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8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16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2000元(首次投保疾病身故观察期为90天,续保日期能够衔接的不受此限制)、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40元/天(每次扣除3天,每年累计最高给付90天)。

(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1.参保对象:年满65周岁以上至80周岁的老年人。

2.保险期限: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3.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60元(1人最多可购买2份)。

4.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5000元。

(三)以户投保农小险、老龄险组合

1.参保对象:出生28天至80周岁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2.投保方式:以一个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3.保险期限: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4.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户每年120元(限每户人口为3-4人家庭购买)。

5.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60000元(人均保险金额按投保人数均摊)、疾病身故保险金4000元(人均保险金额按投保人数均摊,此险种保险责任仅限出生28天至65周岁(含)的城乡居民,65周岁以上老年人无此项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6000元(人均保险金额按投保人数均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2年8月1日-8月31日

由鹿城镇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开全镇启动培训会,同时由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协助各村开展宣传培训。

(二)参保收费阶段: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全面开展保险费的收取工作,力争承保覆盖面达到各村居民人口数的40%(具体目标附后)。

(三)总结考核奖励阶段:根据完成情况,由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同推进。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牵头工作责任,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协同推进工作。各村(社区)要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明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由村(社区)主任主抓该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保费收取相关工作。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市支公司建立工作服务队伍,在镇社保中心设立工作服务点,承担小额保险宣传培训、业务经办和理赔服务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投保人的满意度,确保此项民生保险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覆盖面达到80%以上。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市支公司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组织对各村收费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供宣传资料、承保清单、服务卡和收据,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创新投保及理赔服务模式,利用已建立的微信工作群按推进时间节点及时与各村接洽,协助并指导各村做好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承保、收费及售后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各村(社区)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维护低收入家庭的利益,坚持农户自愿参保的原则,防范强制保险和理赔拖延,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发生。各村(社区)在收取保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其他保险公司假借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名义,向农户推销或变相推销保险,理财产品的行为,严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市支公司要诚实守信,简化工作手续,及时查勘理赔,热情周到服务,加强保费收缴监督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