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所),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关于推进楚雄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做好鹿城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研究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权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施美英 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 雄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
李文富 镇纪委副书记
邱 燕 镇党政办副主任、党建办主任
李 程 镇党政办副主任、宣传办主任
刘富强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林光羲 镇财政所所长
马金涛 镇财政所副所长
王 燕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22个村(社区)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镇党委、政府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总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站所分工负责、协同联动、沟通推进。领导组成人员如遇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全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村(社区)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接收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富强同志兼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镇纪委办:负责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管理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体退管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镇党建办:负责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进行接转和管理。
镇宣传办:负责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对接州、市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给予资金保障。
各村(社区):按中央、省、州、市、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落实服务场所,管理督促退管员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使用好管理服务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职能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统筹调度。各村(社区)、各职能站所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主动作为、通力合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抓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将对负责人进问责处理。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