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安委会各职能站所、各有关企业:
经报请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鹿城镇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镇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3月31日全国、全省、全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东航“3.21”坠机事故为警示,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根据国家、省、州、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举一反三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关工作安排和《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的通知》(楚市安字〔2022〕3号)要求,结合鹿城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排全镇范围内各地、各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实行清单化建档立档,落实项目化管控措施,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突出排查涉众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重点企业
1.非煤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总堆置高度超过200米的排土场;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总坝高60米及以上的尾矿库以及尾矿库“头顶库”。
责任单位:涉及非煤矿山的(富民、大东、军屯、青龙)4个社区,镇经济发展办、鹿城国土资源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富民、东城、西城)3个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3.农村道路交通。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涉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富民、大东、军屯、吉乐、山嘴子、新村、中本、河前)8个村(社区)。
4.事故易发多发企业。被有关部门多次执法、多次督办的企业;违法发包、层层转包的生产和施工项目;新成立小微企业或新建成投产的项目企业;实际负责人与名义负责人不一致的项目企业;小化工、小烟花等“小散远”单位。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富民、东城、西城)3个派出所、鹿城国土资源管理所、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水务中心、镇文化中心、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林草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2个村(社区)。
5.没有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企业。
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彝海、富民、大东、青龙、河前、龙江、中大街、米市街、西苑、灵秀、万家坝、雁塔、福塔、东兴、北浦、学桥街、栗子园、中本18个社区。
(二)重点项目
6.重点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镇属在建工程领域中的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不良地质地段深基坑、路堑高边坡施工。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水务中心等站所;各村(社区)。
(三)重点设施
7.公路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易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的乡村公路。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富民、西城)2个派出所;各村(社区)。
8.特种设备。车站、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
责任单位: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9.小水电。未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的小水电;水库大坝的引水渠、压力前池存在漏水和滑坡迹象;支墩和边坡存在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
责任单位:镇水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四)重点场所
10.消防。电气线路设施老化严重的城中村、老旧小区、出租房等场所;20人以上的群租房;老旧高层住宅,大型综合体;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和施工工地临时建筑;连片村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村(居)民自建房。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牵头,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11.防汛减灾。城市内涝灾害点;下游有人员居住或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城市弃土弃渣场;存在滑坡风险的建设项目取土、堆土、弃土场;周边有山洪、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生产经营建设场所。
责任单位:镇水务中心、鹿城国土资源管理所、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经济发展办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村(社区)。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以下三项工作同步推进,时间安排是每个步骤的最晚完成时限:
(一)全面摸底调查(2022年5月15日前)。各村(社区)、镇属责任站所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清单,准确记录重大风险地理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等基础数据和信息。各村(社区)、镇属有关站所要将摸底排查有关情况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和重大安全风险分析报告,报镇经济发展办。
(二)分级分类精准治理(2022年8月15日前)。落实隔离危险源、减员减人、畅通疏散、整治拆除、停产停业、市场禁入等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建立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实现精准治理。
(三)完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2022年11月15日前)。分行业有序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制度,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属责任站所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攻坚年的最重要任务,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专题听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报告,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督查检查、事故查处等重要内容,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
(二)形成齐抓共管。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规定,自觉扛起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结合本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简洁管用、操作性强的重大风险判定标准。全面深入组织排查,逐一建档立账,落实管控治理责任措施。对存在职责交叉的和新领域风险主动补位,防止“都管都不管”造成漏管失控。抓住“关键少数”,督促重大安全风险涉及的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配齐配强技术管理团队。
(三)强化防控措施。依托4个清单(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政府层面,对隐患最大、问题最紧迫的风险,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站所层面,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包保责任制,强化巡查检查。企业层面,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监测预警,确保不出问题。
(四)严格监管执法。落实属地政府和执法部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铁腕整治超层越界、盗采资源、无资质施工、封闭疏散通道、违规动火作业、非法经营燃气、非法营运等行为,规范外包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重大安全风险拒不管控、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上报市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刑责。
(五)广泛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网络广泛宣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加强安全指导服务,推动企业主动报告并积极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同向发力、良性互动。
(六)认真调度统计。各村(社区)、镇属责任站所要将摸底排查有关情况形成重大安全风险分析报告(附4个清单,模板见附件),于5月15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对经摸排未发现重大风险的,应在分析报告和清单中注明;未按要求报送清单的,视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未摸排出重大安全风险。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将倒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