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制定《鹿城镇建立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鹿城镇委员会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镇建立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2021年1月,楚雄市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向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长效化,结合鹿城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新起点新动力,始终秉持创卫为民、创卫靠民、创卫惠民理念,大力弘扬在卫生城市创建实践中形成的“勇于追求、敏于行动、敢于担当”为主要内容的威楚精神,以更加严实的“不要等、主动干、积极办”工作作风推进创建工作落实,坚持走内涵式创卫路子,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推进、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方针,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丰富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内涵和实践,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国家、省级卫生乡镇创建为抓手,总结好做法、巩固好经验、运用好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抓好“四项主要任务”,促进卫生城市创建年年有新突破、新亮点、新进步,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动健康楚雄建设迈上更高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常态化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成立鹿城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宝华 镇党委书记
张学权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国亮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王达成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兴才 镇党委副书记
胡 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桂永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文 娟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益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金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正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施美英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 雄 镇党政办主任
董国勇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马立竹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中发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龚丽芬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罗金富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姚永华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光宏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刘富强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谢占贵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董家贵 镇扶贫开发办主任
林光羲 鹿城财政所所长
黄 俊 鹿城国土所所长
22个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办公室,李国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国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全面压实责任,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一)强化驻辖区中央、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属各部门责任。驻楚中央、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属各部门,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包保的街道、住宅小区的责任原则上不变。包保街道、住宅小区集中卫生大扫除时间为每周星期五,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后第一天。社区要督促各单位对包保的住宅小区,每个月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陈旧垃圾、垃圾桶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整治。无人管理的住宅小区(三无小区、老旧小区),由社区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成立业主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或卫生管理组织。抓好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住宅小区(三无小区、老旧小区)、农贸市场五大重点区域整治行动,结合各个重点区域和点位,制定一区域一方案。抓好社区与机关卫生、水体河道、建筑(待建、拆迁)工地、公路沿线、公厕、废品收购站(点)等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辖区范围内小区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洗、及时维护,对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桶(箱)垃圾爆满、外溢现象;规范管理,确保无杂物、无污水、无异味、无蚊蝇。杜绝平时放松管理,复审突击整治的现象发生。
(二)强化属地责任。镇、村(社区)管理是长效管理的基础和落脚点,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巩固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与爱国卫生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单位和责任人。镇爱卫办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的组织管理,设立日常工作机构,专人负责,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同时全面抓好爱国卫生常态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镇的督导检查与指导,每周五进行一次督查统计,每月进行一次督查暗访,督查暗访情况在全镇通报。各村(社区)要根据市、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村组保洁制度、垃圾清运收费制度、保洁员制度等良性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对辖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三无”小区、农贸市场实施覆盖式管理。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指导督促、宣传发动广大居民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清洁消毒、体温检测、扫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组织居民有序接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圆满完成接种任务。
(三)强化“网格化”包保责任。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相融合,持续推进网格化包保责任制,把以网格化为基础的“社区吹哨、单位报到”工作机制作为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根本性制度,持续强化州、市、镇一体化巩固责任。市、镇联系领导每个月不少于1次开展挂包村(社区)工作,织密片区长、网格长、网格员立体化巩固网络。要持续规范网格化管理,突出主管部门主责和网格单位辅责,规范条、块、线、面网格化,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对网格内涉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事项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形成“网上有格,格中有点,点上有事,事上有人,人上有责”的管理平台,实现问题在网格内解决、任务在网格内达标、民意在网格内提升。
(四)强化众参与的“门前三包”责任。众参与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前提基础,“门前三包”是“众参与”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要把环境卫生整治和“门前三包”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与众参与相结合,每周开展集中整治1次,紧扣每周五卫生大扫除制度,有效组织社区、小组居民定期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对单位、商铺和居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办,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门前三包”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实行“门前三包”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开展一期情况通报。铲除蚊蝇孳生地,有效开展除“四害”活动。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爱国卫生知识。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文明卫生日活动,以社区队伍、志愿者队伍等主题载体活动为突破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实施13项“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
(一)公共设施排查和维护常态化。开展经常性巡查、一周一巡查,一月一督查,确保弱电井盖、窨井盖、座椅、路灯、楼道灯、垃圾箱、招牌等功能完好,无污物、无人为损坏现象,路灯设置率达100%、亮灯率达95%以上。
(二)路面、绿化带和排水设施建设常态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路面普遍硬化平整,无残垣断壁、无坑洼积水、无黄土裸露,绿化带无种菜现象、无垃圾杂物、无动物粪便、无缺株死株;道路两侧和杂边地要进行绿化或硬化,无杂物堆积;完善污水排放设施,消除露天排水沟渠和黑臭水体现象。要开展经常性巡查,每半月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卫生保洁常态化。要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做到专人保洁,每日清扫和清理,卫生状态良好。辖区内公路沿线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加强对辖区内公厕的卫生管理,落实保洁制度,达到“三无三有”。住宿小区院内、楼门楼道及楼道墙面、窗户均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污物,玻璃无污秽破损、居民楼道无堆放杂物,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测评和“7个专项行动”要求。做到一日一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四)禽畜散养整治常态化。按照开展宣传教育、摸排统计、查处取缔、部门联动、严格执法等方法措施,加大禽畜散养整治常态化。严格实行辖区禁止养殖,控规区限制规模养殖,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无禽畜散养现象,可视范围内无家禽、牲畜散养情况。
(五)非法小广告整治常态化。及时清理临街门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及居民楼道各类牛皮癣,清理破、旧、过时公益广告,确保无乱张贴、乱写乱画等不文明现象出现。要开展经常性巡查,每月巡查一次,发现小广告及时清理。
(六)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相结合,以“三五”志愿服务为牵引,把每季度第一周设置为志愿服务周、每周五设为爱国卫生专项志愿服务日。常态配备有专兼职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强化文明劝导力度,有效杜绝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经营、违规饲养家畜家禽、不文明养宠物、乱扔乱丢、损绿毁绿等不文明现象。
(七)“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化。把“门前三包”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每周开展集中整治1次,对单位和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办,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门前三包”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八)建筑工地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整治力度,每周开展1次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场内无旱厕、无生活垃圾堆积,物料堆放有序,在建、待建、拆迁工地按照“六个100%”落实到位。
(九)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加强对城区内各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督导市场开办单位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落实日常卫生保洁措施。市场内摊位要划行归市,禁止店外及摊外经营、物品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泼、车辆乱停乱放。加强对水产、生肉、禽蛋、熟食摊点以及其他食品行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规定,建立健全活禽集中宰杀管理制度,规范活禽集中宰杀、集中批发行为,逐步在城区农贸市场推行“白条禽”上市。
(十)废品回收行业监管常态化。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环境“脏乱差”、场地污水乱流、异味重、露天堆放、病媒生物防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最终实现回收物进场入室,分类存放等规范化经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目标,坚决取缔无证和整治不达标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十一)病媒生物防制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除“四害”灭防措施、定期消杀,确保“四害”密度持续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不断完善不同行业场所的病媒生物监测体系、抗药性监测体系及科学合理用药指导体系,进一步提高全镇病媒生物防制的整体应用技术水平和防制效果。
(十二)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出现的“五堆十乱”现象及时治理,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严格责任奖惩措施。每周开展集中整治1次,日常加大巡回督查力度。
(十三)空中管线布局整治常态化工作。要在辖区内开展线路零乱、私拉乱接现象的专项排查活动,并将排查结果通报给各管线单位进行整改。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巩固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做好全镇范围内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与爱国卫生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单位和责任人。镇“7个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的组织管理,设立日常工作机构,专人负责,督促协调各有关站所、村(社区),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同时全面抓好爱国卫生常态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与指导。镇7个专项行动办公室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标准》,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1次暗访,暗访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大经费投入,健全保障机制。要加大对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和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同时加大向上争资及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确保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资金有保障。在增加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健康教育和迎检氛围宣传、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条件改造和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大投入。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办(中心、所)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文明卫生日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氛围营造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爱国卫生知识。
(四)强化督办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与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落实的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各站所落实各项职责任务,及时发现问题,实行挂牌销号制度,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