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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1-0317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3-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3-10
称: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塑料污染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塑料污染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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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按照《楚雄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全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有效地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为楚雄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创造良好生态环境,鹿城镇决定组织开展塑料污染防治宣传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营造禁用、限用塑料制品和塑料制品再利用氛围,逐步减少塑料垃圾,使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31日。

三、活动内容

以禁用、限用塑料制品为重点,围绕宣传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推广使用替代产品、塑料制品再回收利用等方面进行宣传。

四、活动方式

(一)镇政府将于3月25日至31日在镇机关一楼大厅举办塑料制品替代产品和回收再利用展示活动,请各村(社区)于3月22日前至少交一样展品到镇经济发展办参加展示。展品可以是用废弃布料自行制作的购物袋等塑料袋替代产品,或是用废弃塑料制品制作的可使用的物品等。

(二)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活动期间结合志愿者活动,以电子显示屏打宣传标语、摆设宣传点、制作宣传橱窗、宣传栏或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辖区内有农贸市场的社区与市场管理方共同开展宣传,限制商户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盒,鼓励商户使用草绳等原生态环保材料捆绑包装农产品,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号召消费者自行携带环保购物袋或购物篮进行购物。

(四)各涉农村(社区)结合相关会议开展村组干部或户长培训,根据《楚雄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加大地膜国家标准宣传力度,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和农村“三清”工作,继续引导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产习惯,及时清捡农资废弃物(农药袋、秧盘、薄膜等),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活动结束后,请各村(社区)于4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书面)和照片(电子版)上报镇节能和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