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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1-0317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2-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2-24
称: 中共鹿城镇委员会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中共鹿城镇委员会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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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各办(中心、所)、村(社区):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经中共鹿城镇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行。

中共鹿城镇委员会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党通〔2019〕20号)和《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关于创建楚雄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示范点的通知〉》(市党办通〔2020〕51号)文件精神,结合鹿城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产业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保障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力量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和改进党对产业工人的领导,坚守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责任担当,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凝聚起来,巩固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坚持服务大局,发挥支撑作用。紧紧围绕实现鹿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作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劳动者大军。

(三)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主体地位。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地位,高度关注技术工人的利益需求,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实现尊严劳动、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谋划制定改革措施,从解决产业工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入手,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破除束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三、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四、主要举措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单位:镇组织人事办;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工会)

2.加强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梦、“四个自信”凝聚产业工人的共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实践活动,引领团结产业工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牵头单位:镇工会;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保中心)

3.加强产业工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实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兼职,进一步发挥好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牵头单位:镇组织人事办;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人大办、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

4.加强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全面推进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和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产业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加大工会人、财、物资源向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产业工人倾斜力度,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牵头单位:镇工会;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组织人事办、镇经济发展办)

5.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加强城乡劳动力市场基础建设,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改革,不断加大对农民工及其子女在教育、公共卫生和保障性住房方面的保障力度。(牵头单位:镇社保中心;参与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工会、镇规划中心)

(二)运用互联网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6.创新网上服务载体。深入实施“互联网+工会”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技术交流、创新成果展示、绝招绝技展演、文化建设等活动。(牵头单位:镇宣传办、镇工会;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保中心)

7.打造网络学习平台。加强集师资队伍、教育内容、传播渠道、受众群体为一体的网络公共学习平台建设,优化数字学习环境,满足广大产业工人个性化学习需求,提高产业工人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镇工会;责任单位:镇社保中心、镇宣传办、镇社会事务办)

8.推行“互联网+”普惠服务。推进网上“职工之家”建设探索网上入会、网上维权、网上学习等工会服务新途径,让产业工人能在网上找到组织、参加组织活动。(牵头单位:镇工会;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保中心)

(三)拓展产业工人队伍建功立业载体

9.建立完善“彝乡名匠”培养选树机制。配合市级各部门实施《楚雄市技能强市行动计划(2017—2020年)》。(牵头单位:镇工会)

10.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完善职工技术技能竞赛机制,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开展各类劳动技能大赛,提高产业工人参与度、扩大覆盖面。发挥企业、行业主体作用,推动竞赛由传统行业向新兴产业延伸,构建具有楚雄特点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平台。(牵头单位:镇工会;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保中心)

11.健全劳动模范选树机制。引导产业工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配合市总工会抓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扬工作,逐步提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待遇。(牵头单位:镇工会;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保中心)

(四)完善产业工人权益维护机制

12.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工作制度,更好发挥“三方四家”机制在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和落实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社保中心、镇工会;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工商联)

13.完善经济权益维护机制。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机会公平,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 保障其合法权益。(牵头单位:镇上社保中心;责任单位:镇工会、镇经济发展办)

14.完善安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深入实施《健康楚雄行动计划》,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完善职业卫生网络建设,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镇工会、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保中心)

(五)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15.加强法治保障。加强法治教育,依法保障产业工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提高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完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和群众监督、企业诚信等机制,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牵头单位:鹿城司法所、镇社保中心;责任单位:镇工会、镇社会事务办、镇工商联)

16.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配合市总工会选树产业工人先进典型,开展群众化、互动式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配合市总工会组织劳模、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牵头单位:镇工会;参与单位:镇宣传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保中心)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鹿城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工会,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镇各办(中心、所)要打破部门界限,建立协调推进落实机制,形成党组织领导、行政负责、工会推动、各方参与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二)认真履职尽责。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的责任、完成时限、达到的标准,层层传导压力。全镇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着力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针对各个产业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探索总结经验,有序有力推进改革。

(三)配合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市级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求,加强联动,主动配合好市级部门做好示范点创建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