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商贸企业: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省内多地连续出现确诊病例,楚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供给保障工作,确保全市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平稳不脱销、不断档,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有力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测调度。疫情期间,楚雄市商务局将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情况监测,加大市场调研,密切跟踪口罩、洗手液、消毒剂、蔬菜、米、面、油、肉、蛋、奶等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市场保供分析研判,必要时第一时间启动市场保供应急预案。各疫情防控物资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规模以上功能型商场(超市)、加油站等商贸企业要实时做好疫情期间重要物资市场供求分析研判,加强统筹调度,制定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加强物资储备。各疫情防控物资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规模以上功能型商场(超市)、加油站等商贸企业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进货渠道对接,保障货源供应稳定,及时补充库存,重点保障口罩、洗手液、消毒剂、蔬菜、米、面、油、肉、蛋、奶等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依法诚信保供。各疫情防控物资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规模以上功能型商场(超市)、加油站等商贸企业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物价法规,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行为。如发现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将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疫情防控物资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规模以上功能型商场(超市)、加油站等商贸企业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齐配足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疫情防控物资;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监测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及员工健康知识宣传培训;督促全体员工按商场(超市)2天1检、加油站每周2检、批发市场每周1检等相关要求定期做好核酸检测;加强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场所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环境清洁、保证供水等设施正常;对进入场所人员督促规范佩戴口罩,认真落实测温扫码验码,体温、“两码”正常者方可进入;规范设置“1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和场所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人流密度。在科学精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在场所、人员安全可控的状态下开展保供工作。
投诉举报电话:6010767
楚雄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