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丽代表:
你在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和“完善物流体系建设,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目前村级物流平台未开通。”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楚雄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取项目总包的方式于2021年12月16日开始招标,2022年1月7日完成招投标工作,采购预算1000万元,中标金额987.6万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3月16日;截至2022年11月21日已拨付资金782.88万元,拨付比例合同金额的80%,项目资金总额的78.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四个板块:一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是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四是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截至目前,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度已达90%左右,并于2022年12月19-20日接受了省商务厅专家组的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转入运营阶段。根据商务部牵头组织对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州财政局已预下达楚雄市2021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尾款500万元,目前我局正在开展项目实施的前期相关工作,争取在下半年内实施。我们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对村级服务站的投入力度,争取将村级服务站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电商有关扶持政策
1.《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对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人才人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网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照年销售额的2%奖励,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认定为州级“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的州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同时入驻州内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创业园、孵化园、产业园时给予优先考虑。
最后,真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楚雄市商务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