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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6/2025-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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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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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罗才泽代表:

你在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和“完善物流体系建设,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目前村级物流平台未开通。”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楚雄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取项目总包的方式于2021年12月16日开始招标,2022年1月7日完成招投标工作,采购预算1000万元,中标金额987.6万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3月16日;截至2022年11月21日已拨付资金782.88万元,拨付比例合同金额的80%,项目资金总额的78.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四个板块:一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是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四是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截至目前,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度已达90%左右,并于2022年12月19-20日接受了省商务厅专家组的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转入运营阶段。根据商务部牵头组织对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州财政局已预下达楚雄市2021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尾款500万元,目前我局正在开展项目实施的前期相关工作,争取在下半年内实施。我们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对村级服务站的投入力度,争取将村级服务站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电商有关扶持政策

1.《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对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人才人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网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照年销售额的2%奖励,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认定为州级“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的州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同时入驻州内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创业园、孵化园、产业园时给予优先考虑;

三、关于“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答复

你所提到的“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是全省的一个共性问题,负责“最后一公里”的企业如果不收取费用将无法存活,但是收取费用的话将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等规定,一是有举报将会面临巨额罚款,所以我们只能依托太阳女的“客货邮”模式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镇级站点和村级站点来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另经核实,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已建成15个镇级站点和62个村级站点,新村镇西叉村委会已列入62个村级站点之一,站点负责人为姚光玉;同时你本人已和太阳女交通旅游集团签订了乡村物流(小件快递)收寄合作协议。楚雄唯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向州邮政管理局申请开展二段码试行工作,待批准后可解决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最后,真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商务局

2023年5月31日